老闆該如何向核心員工許諾?

老闆該如何向核心員工許諾? 
 作者:景素奇  2004-4-9 10:18:11  
 出處:博客中國(Blogchina.com)      原始出處: 中外管理  b28123c  
   
 員工流動是正常的,但流動也是有規律的。
 一般來說,年前離職的員工大多是企業想要辭掉的員工。
 而作爲企業核心員工的離職,則大多是炒老闆魷魚,
 離職高峯期大多在年後的3月—5月。
 但凡是核心員工,一般都是企業千方百計想留下的,
 通常也給予了不薄的待遇,
 然而他們爲什麼還要離職呢?
 岔子究竟出在哪裏?

 企業的最高目標是持續健康的活下去,然而更多的企業則是風光上三五年後灰飛煙滅,或者是不曾風光就已經早早夭折。因爲任何一塊“板”過短,幾乎都是致命的。但導致企業滅亡的衆多短板中,有一塊是大家所不太注意的,那就是核心員工的持續流失,因爲許多老闆儘管嘴上說人才是企業的寶貴財富,但私下則認爲“三條腿的蛤蟆不好找,兩條腿的人有的是”。企業的成長與人才的聚集和成長是同步的,企業的震盪和人才的震盪是一致的,人才,特別是核心員工的持續性離去必然導致企業的滅亡。

 但凡是核心員工,一般都是企業千方百計想留下的,通常也給予了不薄的待遇,然而他們爲什麼還要離職呢?當然員工離職的原因有許多,其中有一種原因很重要,那就是老闆的承諾和兌現工作沒有做好。

 老闆“註定”說話不算數?

 老闆許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書面協議、口頭允諾、心靈契約、正規發文、當衆宣讀、私下商議等等。然而,老闆有幾個能完全履行諾言呢?老闆之所以允諾下屬,基於三個條件:一是事情未成,老闆急需事成;二是老闆獨自現有的力量完不成;三是允諾的對象有能力完成。然而,事成之後老闆能兌現當初的承諾嗎?回答是很難,難之又難。爲什麼?

 下面是我經常在老闆班課堂上講的一段內容。我問衆老闆:“什麼是老闆?”答案各有千秋,而我要說:“就承諾與兌現的角度來看,老闆就是說話不算數的人。老闆當初答應事成之後給你100萬,事成之後就不想給了,但又怕擔失信的惡名,於是總要找點兒毛病,毛病還不好找?於是找到的問題不僅足以抵消你應得的100萬元,而且讓你賠上100萬還不夠!甚至老闆把你的“罪過”集中起來簡直可以達到罄竹難書的程度!讓你聽了不是氣憤,而是心顫。於是膽小的員工趁機被嚇跑了,那些明白老闆心思又不願過多計較的員工,也知趣走人。而且當員工“逃”走時,老闆還常在後面高喊:‘你給我站住!你給我回來!你不能走!你得賠我!’……而老闆心裏卻暗自高興。”當我如此描繪時,有的老闆就開始反駁:“你說得不對,我就不會這樣做。”我說:“這就對了。我是說老闆是這樣想的,誰不這樣想誰就不是真正的老闆。因爲老闆代表的是資本的利益,這是老闆的自然屬性。至於老闆是怎麼做,那是由老闆的社會屬性決定的。”社會屬性包括:老闆個人的價值觀、品德修養;被允諾的對象以及對象與自己的關係;允諾發生的過程;大衆的判別標準、政策法律環境以及自己的實力和勢力等等社會要素。

 就100萬元承諾來說,不同社會屬性的老闆做法可能大相徑庭:第一種,老闆兌現了100萬元後,又額外送一輛小汽車,這樣的老闆萬里挑一;第二種,老闆實實在在給夠100萬元,這樣的老闆千里挑一;第三種,老闆最後只給10萬元,這類老闆百裏挑一;第四種,老闆最後一分不給,這類老闆十有八九;第五種,老闆答應100萬,不但最後一分不給,還加以扣罰,這類老闆十有一二。從自然屬性來看,所有的老闆沒有什麼大的差別,而差別在於社會屬性,而正是這社會屬性決定了老闆的成敗、企業的健康持久與否。自然屬性決定了老闆不想兌現承諾,而社會屬性則決定了老闆兌現承諾的程度。

 現實中還有一類老闆,在事成之前明知許諾不可能兌現,但爲了完成任務就誇大許諾,讓員工爲其賣命,等到榨乾員工的智慧和力量時再想辦法開掉員工。然而員工並不知情,認爲這是誘人的香餑餑,於是爲企業組織奉獻智慧和力量。但老闆這樣搞上一兩次後,就會出現以下問題,那些“聰明”的員工開始利用老闆那“缺德”的一面,故意擡高自己基礎的薪金需求,騙了老闆一把後就跑,至於老闆那些誘人的承諾,壓根兒就沒有打算要,這就是我在上期《管理鳥人》一文中所說的騙鳥。企業組織中之所以出現衆多的騙鳥,首先問題是出在老闆這裏。老闆有騙人之心、之舉動,纔有騙鳥跑來投其所好,老闆縱使老謀深算,也難抵衆鳥的算計。真是一物降一物,酸漿降豆腐,物物相剋。

 那麼老闆不兌現諾言的原因,除了“貪婪”之外,還有什麼“迫不得已”嗎?

 老闆爲何會食言?

 任何企業的資源在任何時候都是有限的。爲什麼老闆十有八九兌現不了承諾?原因是老闆許諾時,只是就某一縱向領域的發展來考慮,其實橫向的困難有時是根本預測不到的,然而到事情發展過程中,偏偏發生了。比如:當初老闆之所以答應許諾給你100萬元,是因爲老闆計劃着事成之後,可能總收益是1000萬元,兌現後自己還能得到900萬元。然而老闆根本沒有預測到事情的複雜程度和難度,於是不斷尋找比你更有能力的人和其他方面能力的人,不斷付出更大更多的成本。開弓沒有回頭箭,也不可能回頭,回頭只有實實在在的現貨虧損,於是老闆爲了做成事情繼續許諾、繼續推進,雖然許諾出去了,但這樣許諾的虧損是期貨性虧損,對眼下無害。於是事成之後項目總收益是1000萬元,而許諾出的獎勵加成本就有2000萬元,這樣的話,老闆還可能履行最初的諾言嗎?顯然不能。

 有人會說老闆當初沒有計劃好,考慮不周,責任在老闆,而不能讓員工承擔。理是這樣講,但計劃好就一定按計劃執行嗎?計劃趕不上變化,任何人都不是神人。這導致老闆雖無心失言,但無力迴天。這時老闆的社會屬性決定了他會採取不同的做法,好的老闆會和大家開誠佈公地談,於是當初許諾給的100萬元,能夠給10萬元就算是老闆十分大度了,因爲老闆自己的收益預期也大大降低了。但這終究只是事後救火的辦法,不能根本解決問題。

 那麼,如何在事前就避免這種尷尬的發生呢?

 如何防患於未然?

 第一,不要輕易許諾員工

 作爲老闆,要想留住核心員工,就必須在誠信問題上認真對待,慎之又慎,做到防患於未然。對於愛許諾的老闆,應注意慎開金口,常常是老闆當時順口一說、過後就忘,但員工對老闆的許諾卻會銘記在心。因此,有經驗的老闆往往提醒自己不要輕易許諾給員工,或到開年終總結大會時公開問大家有沒有尚未兌現的承諾,避免失信於員工。同時,老闆要讓身邊的祕書人員做好備忘錄,做到有據可查。

 第二,說到不如做到

 作爲老闆即使能給員工十分,在允諾時也要留有餘地,不要把話說滿,最多允諾到能力的八分。這樣做的好處有二:一是以防萬一,事情有變給自己留有迴旋的空間;二是超出員工的心理預期,給大家一個意外的驚喜。比如:當初允諾給員工六,員工得到八,員工會感覺很好,感激不盡;當初如果允諾給員工八,員工也得到了八,員工會覺得理所當然;當初允諾給員工是十,員工只得到八,員工會覺得你是在騙他,不誠信。同樣是員工得到了八,效果如此懸差,其關鍵的原因就是允諾和兌現的二者關係問題,處理得藝術與否。

 第三,許諾要明明白白

 雖然要謹慎許諾,但是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可能不許諾的,因爲沒有許諾就沒有激勵,任何員工都需要激勵。許諾無處不在,但在許諾時應把握一條:許諾的條款明明白白,不要含糊其詞。爲什麼呢?因爲同樣一句話,不同的人理解是不一樣的,即使同一人在不同的環境、不同的心境下理解也是不一樣,無論怎麼理解,人們有一共性,那就是往自己最有利的那一面理解。所以在承諾給員工時一定要講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儘量不要給員工理解產生歧義的可能,這樣保證許諾是剛性的,也就是說大家努力的目標是一致的,不然事成之後大家的矛盾也就產生了。這就是人們常說的“共患易,同甘難”的重要原因。 

 第四,謹防“隱性許諾”

 作爲老闆應注意,雖然不能輕易明確許諾員工,但也不要隱性許諾員工。什麼叫隱性許諾員工呢?就是:老闆雖然沒有明確承諾員工,但員工自認爲老闆就應該如何,如果老闆沒有做到,員工會認爲老闆失信。

 造成隱性許諾的原因一般有兩類:一類是老闆在某一特定的條件下曾給了員工某些待遇獎勵,但沒有強調當時環境的特殊性,就會給大家形成慣例的感覺,形成客觀上努力的標準。於是其他沒有獲獎的員工會自認爲:如果自己做到了那個程度,就應該獲得同樣的待遇。然而事實上根本沒有這回事兒。造成隱性許諾的另外一種原因,是老闆在平時肯定員工工作時,誇大了員工的工作成績,本來人們對自己的評價就是不對稱的,人們往往對自己的評價高於自己的真實水平,如果作爲老闆不懂激勵的藝術,只是片面地肯定員工,而沒有適當指出員工的不足,那麼員工對自己的評價就會虛漲,甚至會導致自我評價膨脹,讓員工會覺得老闆離開了自己不行,自己應該得到的更多。如果老闆又沒有適時的糾偏,這在員工的心目中,就等於在事實上老闆已許諾給員工了,一旦老闆沒有給到員工認爲自己應該得到的份上時,員工就會覺得老闆虧待了自己,就會產生離職的念頭。鑑於此,作爲老闆在肯定骨幹核心員工成績的同時,也應適當彈壓一下員工自我評價的虛漲,降低核心員工心理的預期,只有這樣纔是對核心員工本人和企業組織負責任的做法。

 第五,適當養些“閒人”

 許多老闆,往往爲了節省人工成本,一個閒人也不養,甚至每個人都是滿負荷或超負荷運轉。這種狀態下,容易出現如下問題:一是員工感覺累,每天疲於應付,工作效率低下;二是一旦出現新的工作任務時人員立即緊張,很可能應付不過來;三是一旦出現員工缺崗,部分工作就會立即陷於停滯,甚至影響到全局效率;四是員工認爲自己必不可少,關鍵的時刻會拿老闆一把。因此,作爲老闆,適當養一些閒人也是必要的,閒人的作用可以解決上述問題,養兵千日,用兵一時,關鍵的時刻完全能夠替補核心員工做工作。打仗沒有預備隊,將軍的心裏是緊張的、沒有底的,是在賭。由於閒人與核心員工是互替關係,這樣也有利於核心員工正確的評價和定位自己,也就不會過於自我崇拜,便於核心員工理智的思考問題,進而穩定核心員工的隊伍,確保企業的良性運轉。

 第六,有些條件不要輕易允諾

 在允諾員工時應注意有些東西不要輕易允諾:一是股份。股份問題是敏感話題。因爲一涉及到股份問題,就涉及到企業的最高權力問題,尤其是產權問題。有些老闆在創業初期,把不值錢的股份隨便送人,等企業行將做起來後股份值錢了,自己也把自己的送到了小股東的位置上,進而導致股權糾紛,把很有希望的企業葬送在股東的糾紛之中。

 二是職務。創業初期,人力資源緊缺,隨便許諾職務,一旦企業發展起來,需要更高級的管理人員時,發現職務原先已經許諾給某某了,結果引進高素質人員遇到了阻礙,引進了也會造成不愉快。而企業的發展過程是螺旋式上升的,需要不斷引進更高級的管理人才。

 三是高額分紅提成。它往往會造成成本大幅度上升,因爲作爲老闆在財務知識知道不多的情況下有些財務成本容易忽略,而實際上是必然發生的。

 四是重大物質獎勵。這也會加大企業的成本,甚至後來做得更好的人你也無法給予更高的獎勵,或者通過獎勵已無法起到激勵的作用。□

 (本文作者系北京騰駒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兼首席顧問、新數碼雜誌社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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