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張小嫺有一句話:“如果你曾深深地愛着一個人,你也會像我一樣,不再想獨自回到那個地方,瞻仰一段逝去的愛情。”“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任何一段故事,
有一個開始,
必然有一個結局。
縱然沒有結局,
那也是一種結局。
開場再好,
結局破敗,
故事裏的一切精彩,
都會被忘記。
愛情是最好的故事,
分手常常是一定的結局,
《十年》中說:“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可是不一樣的方式,
帶來的痛楚,
也是不一樣的。
帶給對方太多痛楚的分手,
會讓他把戀愛中所有的好全部抹掉,
只留下最壞的印象。
說出分手的時候,
應該有最起碼的善良、同情與愛,
那是一個留給對方尊嚴的最後臺階,
不留臺階,只會永遠地恨。
不要在電話裏提出分手,
更不要在電郵裏提出分手,
至少應該面對對方,
說出那兩個字,
和應有的歉意,
因爲世上的真感情,
沒有一份是可以冷血辜負的。
分手時最難受的話,
不是“我現在不愛你”;
而是“我從來沒有愛過你”,
那是摧毀人心靈的霹靂。
原來她所表現的,
全部都是虛情假意;
原來他所付出的愛,
從來都沒有得過回報。
這極至的欺騙,
是對愛情最大的侮辱
和最深的傷害。
這就是我所明白的,
分手的痛楚。
所以我告訴自己,
一個永生不變的信念: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愛她,
一定出自我真正的心;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分手,
一定在我們曾經愛過的地方;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對不起,
一定面對她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