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的痛楚

題記:張小嫺有一句話:“如果你曾深深地愛着一個人,你也會像我一樣,不再想獨自回到那個地方,瞻仰一段逝去的愛情。”“世上或許有一段不可代替的感情,卻沒有一個人是不可以代替的。”

 

任何一段故事,

有一個開始,

必然有一個結局。

縱然沒有結局,

那也是一種結局。

開場再好,

結局破敗,

故事裏的一切精彩,

都會被忘記。

 

愛情是最好的故事,

分手常常是一定的結局,

《十年》中說:“怎麼說出口,

也不過是分手”,

可是不一樣的方式,

帶來的痛楚,

也是不一樣的。

帶給對方太多痛楚的分手,

會讓他把戀愛中所有的好全部抹掉,

只留下最壞的印象。

 

說出分手的時候,

應該有最起碼的善良、同情與愛,

那是一個留給對方尊嚴的最後臺階,

不留臺階,只會永遠地恨。

不要在電話裏提出分手,

更不要在電郵裏提出分手,

至少應該面對對方,

說出那兩個字,

和應有的歉意,

因爲世上的真感情,

沒有一份是可以冷血辜負的。

 

分手時最難受的話,

不是“我現在不愛你”;

而是“我從來沒有愛過你”,

那是摧毀人心靈的霹靂。

原來她所表現的,

全部都是虛情假意;

原來他所付出的愛,

從來都沒有得過回報。

這極至的欺騙,

是對愛情最大的侮辱

和最深的傷害。

 

這就是我所明白的,

分手的痛楚。

所以我告訴自己,

一個永生不變的信念: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愛她,

一定出自我真正的心;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分手,

一定在我們曾經愛過的地方;

此生我對任何人說對不起,

一定面對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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