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現在已經和HTML綁的越來越緊了,下了兩本CSS的書,拿到學校實驗室打印,竟然被人發現,發現就發現了,還TM扔我資料,仍我資料就算了,中國人和中國人講話至於用英語嗎,馬勒戈壁。
不能跟這種人一般見識,先把今天學到的記下來。
1.CSS的基本用法
1.1 如何在HTML內插入樣式表
從樣式表的插入形式來看基本分爲三種:
a. 內聯式樣式表: 直接寫在現有的HTML標籤中,如:
<p style="color:red"> 這裏是紅色文字</p>
b. 嵌入式樣式表: 使用"<style> </style>"標籤嵌入到HTML文件的頭部種,如:
<style type="text/css">
.warning {color: red}
</style>
c. 外部式樣式表:樣式表外部文件以[.css] 爲擴展名,在<head>內(不是在<style>標籤內)使用<link>標籤將樣式表文件鏈接到HTML文件內,如:
<link rel="stylesheet" href="basic.css" type="text/css"/>
<style type="text/css" media="all">@import url(basic.css);</style>
1.2 使用外部式樣式表的優點
主要的優點是:1.多個文件可引用一個樣式表文件,2.樣式表文件只需要下載一次,3.瀏覽器會先顯示HTML的內容,然後再根據樣式表文件進行渲染,從而使訪問者可以更快的看到內容。
1.3 規則
樣式表由一些規則組成,瀏覽器將這些樣式表規則應用到相應的元素中。
說一下選擇符的分類:
選擇符分爲一下幾種:
1. 類型選擇符(type Selectors), 就是HTML文檔中的元素。
2. 類選擇符(Class Selectors),例如:.warning
3. ID選擇符(ID selectors),例如:#warning
4. 包含選擇符(Descendant Selectors,
5. 選擇通配符*,選定文檔目錄樹(DOM)中的所有類型的單一對象,利用通配選擇符可以爲所有的元素定義統一的屬性。
例如:*{margin:0;}
最常用的選擇符應該就是 類選擇符和ID選擇符了,他們的差別主要幾種在下面幾點:
1. 類選擇符可以重複使用,並且可以用在任意元素上,使用任意次。
2. HTML內ID屬性應該是唯一的,只有擁有該ID的元素纔會應用該樣式。
3. ID選擇符的優先權高於類選擇。
1.4 註釋
格式: /* 這裏是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