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都是自己主動掙來的

最近在聯繫一家書店,準備做新書的籤售活動。我跟書店負責人說:“能不能幫我聯繫一下你們書店在北京的分店呢?我也想去北京籤售。”北京畢竟是文化傳媒中心,人流又多,在那邊做籤售活動肯定最有效果。
負責人搖頭說:“我只負責江浙滬這邊幾家分店的活動,北京那邊的不歸我管。”
我說:“哦,那算了。沒關係。”
但我不死心,又私下問另一個負責人:“能不能幫我聯繫一下你們書店在北京的分店呢?我也想去北京籤售。”
一直覺得,天上不會掉餡餅,人要發揮自己的主觀能動性,去爭取、去創造機會,而不是守株待兔似的等着機會降臨。被拒絕也沒什麼可丟臉的。臉皮厚些,這不是什麼羞恥事。又不是小說裏被作家安排好輝煌一生的主角。在這個偌大的誰也不能控制的現實社會,你有嘗試,就必然有失敗,但同時也會有成功。裹足不前是絕沒有希望的。反正這失敗的成本很低,幹嘛不多多嘗試,以此提高成功的機率。
果然,負責人說:“我只負責江浙滬這邊幾家分店的活動,北京那邊的不歸我管。——但我可以幫你問問,聯繫看看。聯繫不上可別怪我。”
我謝他,同時投桃報李,說:“我認識許多寫作者,都要出書了。等他們出了書,我會介紹他們來你們書店做籤售活動。他們在網上都有不少讀者,就當給你們書店拉人氣了。”
他很開心,說:“那就拜託徐老師了。”
我說:“應該的。”
這是我所追求的合作關係:雙贏。或者說:互惠共利。我能利用我的人脈幫你介紹工作上的便利,你也能利用你的人脈替我謀得更多宣傳籤售的機會,相互幫助,各有好處,而不是漠然地說一句“那不歸我管。”就此終結談話。
我認爲:聰明人、有能力的人,懂得適時地做一些分外之事,越俎代庖
這件事,本不該我做,我大可以偷個懶,不去做它。萬一吃力不討好怎麼辦?不是白費心機了?偷雞不成蝕把米。少做少錯。難得悠閒。——這是大多數人的想法。
這件事,本不該我做,但我有能力做好它,幹嘛不主動去做了,叫別人,尤其是上司,見識到我的能力,對我器重,委以重任,或要職?——這是聰明人的想法。
地位都是自己主動掙來的,尤其在職場。你有能力還不夠,得主動抓住機遇,表達出你的才幹,讓他人見識到。尤其是老闆、合作人。使他們發覺,在你身上付出工資、錢財、種種資源都沒有白費,是卓有成效的,從而更樂意給你投資更多。與其浪費在別人身上無所成效,不如給你,事半功倍。這種人才,誰捨得外流到他人公司,當自己的競爭對手?
一定要增強你的存在感。通過表達你的個人價值。
多數人樂於默默無聞的生活,被動地接受他人的一切安排,逆來順受,簡單樸素,庸碌一生。但你若很有熱血,很有激情,很有奮鬥的意志力,很想在這個社會活得更出色,更精彩,就必須要學會主動表達自己,一切掌握主動權,讓他人看到你的價值所在,認定你是潛力股,更願意爲你投資。都說“是金子總會發光的”,但你把金子扔在茅坑裏,任由其自生自滅,便是暴殄天物;你得先成爲金子,然後主動發光閃耀,讓你的伯樂看到這萬綠叢中一點紅。
上週末晚上,在上海新天地附近有個商業宣傳性質的讀書會活動。贊助商的活動負責人找我們幾個寫作者去參加活動,給了活動經費。我問對方是否要準備發言。他說要的,不用太正式,隨便說說關於讀書的看法即可。我們幾個一塊去的寫作者,能有一兩個發言,活躍下氣氛就行,免得主持人自說自話太尷尬。
我向來是不願強出頭的,那太沖動;我只願在我的能力範圍內出頭。而這次活動剛好是讀書會。作爲一個出了三本書(新書《總有些路要獨自行走》)、讀過很多書的人、寫了很多書評的人,對於讀書,我想分享的內容太多了,便一口答應:“好,我來發言。”
到了現場,交流環節,我主動發言,講了二十分鐘,全部關於讀書,有整體概論,有具體書裏的市井故事,有對寫作方法的研究,有書單推薦,許多人聽得津津有味,好些人停下玩手機擡頭看我。等我講完,甚至有人主動上來問我要聯繫方式,問我出過什麼書,要買。
事後,一起去的幾個寫作者朋友在羣裏說:“滬生太棒了,講得聲情並茂、接地氣,力壓主持人,連攝影師都聽得入神。”
第二天,活動負責人來找我,請我吃飯,讓我想吃什麼隨便點,他買單。吃飯時,他對我百般誇獎,說我昨天在讀書會上救場很及時,很多人聽主持人說得枯燥無味都要走了,我一講,茅盾文學獎小說、檀香刑、活着、王小波、張愛玲、三毛、夾邊溝、……,一個個都全神貫注。
我笑,說:“應該的,給了出場費,當然不能叫你白花錢。必然要做出點效果來。反正我讀過很多書,隨便什麼主題都能講出一堆東西,而且保管是大家想聽下去的,有興趣的,能幫你們拉用戶。”
這話不是奉承他們,而是捧我自己。倘若我來參加活動,坐在角落裏什麼也不說,一樣拿錢,還樂得悠閒自在,但只怕此後再也不會有人找我了。我來與不來都是一樣,絲毫沒有存在感,何必再找我來?糟蹋錢?目光要長遠,不能只貪圖眼下簡單歡愉。
我曾在年輕的時候,因爲安於穩定,因爲羞怯內斂不敢表達,坐在角落裏一言不發,聽着他人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而錯失了許多次上好的機會,把提升層次的機遇拱手讓給他人,眼瞧着別人擁有了自己想要的資源,獲得了自己想要的成就,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哀怨不已,羨慕嫉妒。
現如今我想明白了,只有主動展示出自己的價值,讓對方知道了我的能力,覺得錢花在我身上非常值得,很有效果,性價比很高,下次纔會繼續找我參加這類活動,出場費也會更高。興許就不請其他人了,直接把其他人的經費給我一個。反正我的效果能以一人抵多人:關於讀書,我能說的太多了。
並非單純貪圖錢財,只是,反正我喜歡讀書,樂於參加讀書會分享心得,有許多想推薦的書,這在我能力範圍之內,又給錢,何樂而不爲?
這不,負責人說,下次有讀書會,還會來找我。叫我一定要參加。
我說當然。
地位都是自己主動掙來的。若想成爲一個有地位的人、被人器重的人、至關重要的人,必先主動表達出讓對方出乎意料的才能。比如,老闆給你一萬塊的工資,你做出了兩萬塊的水準和成績,只要不是傻子,老闆都會用三萬塊來挽留你將來的價值。這是聰明人都追求的雙贏。而你拿了四千塊的工資,只幹一兩千的活兒,那你這輩子也就只能這樣混混了。
當然了,前提還是在自己的興趣範圍、能力範圍內,而這是我早強調過的,要做自己喜歡的行業。如此,纔有激情去掙地位,去拼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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