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數據類型(data type)

一,變量命名規則
變量名由 字母,數字,下劃線,美元符號($),人名幣符號(¥)組成,並且不能用數字開頭;

二,數據類型
1,基本數據類型
byte, short,char, int, long, float, double, boolean ;
2,引用數據類型
所有的對象;

三,數據在內存中的存儲
1,棧:
在函數中定義的一些基本類型的變量和對象的引用變量都是在函數的棧內存中分配。當在一段代碼塊中定義一個變量時,java就在棧中爲這個變量分配內存空間,當超過變量的作用域後,java會自動釋放掉爲該變量分配的內存空間,該內存空間可以立刻被另作他用。
2,堆:
堆內存用於存放由new創建的對象和數組。在堆中分配的內存,由java虛擬機自動垃圾回收器來管理。在堆中產生了一個數組或者對象後,還可以在棧中定義一個特殊的變量,這個變量的取值等於數組或者對象在堆內存中的首地址,在棧中的這個特殊的變量就變成了數組或者對象的引用變量,以後就可以在程序中使用棧內存中的引用變量來訪問堆中的數組或者對象,引用變量相當於爲數組或者對象起的一個別名,或者代號。
3,全局數據區:保存static類型的屬性。
4,全局代碼區:保存所有的方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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