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程序設計六大原則
總原則:開閉原則(Open Close Principle)
開閉原則就是對擴展開發,對修改關閉,我們在對已有的程序進行拓展時,不能去修改源代碼,而是拓展源代碼,實現一個熱插拔效果。總之,既要保證不修改源碼,又要提高拓展性和達到我們想要的效果。
1.單一職責原則
每個類實現單一職責,如果不是,就應該把類拆分
2.里氏替換原則
“里氏替換原則”-任何父類出現的地方子類一定可以出現,里氏替換原則是對“開-閉原則”的補充,“開閉原則”關鍵就是抽象化
3.依賴倒換原則
具體是:面向接口編程,依賴抽象而不依賴具體,寫代碼時用到具體類,不與具體類交互,而與具體類的上層接口交互
4.接口原則
該原則是:每個接口中不存在子類用不到卻必須實現的方法,否則就要將接口拆分,用多個隔離的接口比單個接口要好
5.最少指導原則
意思是:一個類對自己依賴的類指導的越少越好,無論被依賴的類多麼複雜都將邏輯封裝在方法的內部,通過public對外提供,這樣當被依賴的類變化時,才能最少的影響到該類。
6.合成複用原則
儘量使用聚合而不是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