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題
明確寫作目的、確定段落。確定採用的文體:記敘文、描寫文、說明文、議論文。確定寫作對象:寫人還是記事、解釋現象還是講道理、論證的問題的主要論據是什麼。確定寫作重點。
二、構思和歸納
對構思的內容進行組織和整理,保留切題部分,捨棄無關的部分。
三、列提綱
佈局行文:文章的層次、每個層次的中心和具體素材。
其提綱的模式爲:
主題(controlling idea)
1、簡介(Brief introduction)
2、主要觀點(Main idea)
A、從屬觀點(Sub-idea)
a、支持的證據(Supporting detail)
b、支持的證據(Supporting detail)
例子1(Fact1)
例子2(Fact2)
B、從屬觀點(Sub-idea)
a、支持的證據(Supporting detail)
b、支持的證據(Supporting detail)
例子1(Fact1)
例子2(Fact2)
3、結論(Conclu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