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3C組織在制定html語法的時候,它約定(規範)html文件在書寫的時候必須以<html>,並以</html>結束。
在html中,可以書寫另外兩個標籤:
head : 頭部信息,不會在瀏覽器窗口中顯示。
body : 身體信息,會在瀏覽器窗口顯示。
如<html>
<head>
<title>
<title>
<!-- 可以寫JavaScript-->
</head>
<body>
<!-- 文件的一些內容和標籤 -->
<body>
</html>
2.其中又可以分爲但標籤和雙標籤,html的語法不是很規範,有時不寫結束標籤也可以正常運行,但是建議按照規範化的代碼要求進行編寫,這樣可以減少錯誤以及提升代碼的可讀性。其中幾個比較常用的標籤,例如字體標籤<font>,超鏈接標籤<a href="......">,列表標籤,有序列表<ol>無序列表<ul>,自定義列表<dl>;圖片<img>表格<table>表單<form>等在經歷了css和div的衝擊之下還是頑強的生存了下來,一部分原因是因爲使用的簡便性,一部分原因是因爲某些時候的不可替代性。
3.html的標籤中的屬性尤其的重要,但是爺爺相對來說十分的繁雜,想要詳細的瞭解和正確的使用,免不了多差w3c school的api以及對於重複的書寫代碼進行理解和記憶。
提到標籤就不得不說css與html的結合方式,css是樣式文件,可以與html相結合產生美妙的化學反應。他們的結合方式有:
第一種:直接標籤上嵌入(幾乎不會用)、第二種:使用style標籤(偶爾會使用)、第三種:使用獨立的CSS文件使用import導入、第四種:使用link標籤引入(最常用)。
我們書寫的CSS代碼最終需要和html標籤進行結合使用。這時就需要在CSS代碼上書寫具體應該作用的標籤。
讓CSS代碼作用在對應的標籤上:需要使用CSS中提供的選擇器。何爲選擇器?選擇器就是用來選擇css代碼需要作用的對應的標籤。格式:
標籤名{
CSS代碼
}
分爲id,class,組合,關聯和僞元素選擇器四種,其中作爲id,class使用頻率最高,資深的前端組合與關聯會大量使用,產生快捷和高效的成果。僞元素選擇器個人感覺在一定程度上與標籤結合時被JavaScript代替的情況很多,也更加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