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三大特性五大原則

面向對象包括了三部分內容:面向對象分析(OOA)、面向對象設計(OOD)、面向對象編程(OOP)。
類: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事物集合,是抽象的。
對象:是類的實例化結果,是具體的。
類與對象的關係:類是對象的抽象,而對象是類的實例化結果。

三大基本特性
封裝
又稱信息隱藏,將一個類的使用和實現分開。保留有限的外部聯繫,使用者不必關心其具體的實現,只需知道調用方式即可。好處:避免了程序的依賴性。
繼承
子類、派生類繼承父類的屬性方法,並可以修改和添加新的屬性和方法。好處:提高了代碼的重用性。
多態
指一個類的不同對象調用同一個方法獲得不同得結果。好處:增強了軟件的靈活性。

五大基本原則

單一職責原則SRP(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是指一個類的功能要單一,不能包羅萬象。如同一個人一樣,分配的工作不能太多,否則一天到晚雖然忙忙碌碌的,但效率卻高不起來。

開放封閉原則OCP(OpenClose Principle) 
一個模塊在擴展性方面應該是開放的而在更改性方面應該是封閉的。比如:一個網絡模塊,原來只服務端功能,而現在要加入客戶端功能,
那麼應當在不用修改服務端功能代碼的前提下,就能夠增加客戶端功能的實現代碼,這要求在設計之初,就應當將服務端和客戶端分開,公共部分抽象出來。

替換原則(the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 
子類應當可以替換父類並出現在父類能夠出現的任何地方。比如:公司搞年度晚會,所有員工可以參加抽獎,那麼不管是老員工還是新員工,
也不管是總部員工還是外派員工,都應當可以參加抽獎,否則這公司就不和諧了。

依賴原則(the Dependency Inversion Principle DIP) 具體依賴抽象,上層依賴下層。假設B是較A低的模塊,但B需要使用到A的功能,
這個時候,B不應當直接使用A中的具體類:而應當由B定義一抽象接口,並由A來實現這個抽象接口,B只使用這個抽象接口:這樣就達到
依賴倒置的目的,B也解除了對A的依賴,反過來是A依賴於B定義的抽象接口。通過上層模塊難以避免依賴下層模塊,假如B也直接依賴A的實現,那麼就可能造成循環依賴。一個常見的問題就是編譯A模塊時需要直接包含到B模塊的cpp文件,而編譯B時同樣要直接包含到Acpp文件。


接口分離原則(the 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ISP) 
模塊間要通過抽象接口隔離開,而不是通過具體的類強耦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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