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设计七大原则

设计原则

设计要讲究平衡,需考虑人力、时间、成本、质量、业务扩展性等方面,需取舍,找到适合的业务场景,并非完全遵守,完全套用

开闭原则(所有原则的基础)

​ 定义: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版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改变关闭。强调的是:用抽象构建框架,用实现扩展细节。面向抽象编程。​ 优点:提高软件系统的可复用性及可维护性

​ 继承的方式实现。越底层,修改风险越大;尽量修改偏业务,偏上层的实现代码。

依赖倒置原则

​ 定义: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 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 优点:可以减少类间的耦合性、提高系统稳定性、提高代码可读性和可维护性、可降低修改程序所造成的的风险接口、抽象类等形式

单一职责原则

​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

​ 一个类(看情况)、接口、方法只负责一项职责

​ 优点:降低类的复杂度、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接口隔离原则

​ 定义:用多个专门的接口,而不使用单一的总接口,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注意点:​ 一个类对一个类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 建立单一接口,而不是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

​ 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

​ 注意适度原则,一定要适度。(完全遵守,可能会造成类的爆炸)

​ 优点:符合我们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的设计思想,从而使得类具有很好的可读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

迪米特原则(最少知道原则)

​ 定义: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又叫最少知道原则

​ 尽量降低类与类之间的耦合

​ 优点:降低类之间的耦合

强调只和朋友交流,不和陌生人说话朋友:出现在成员变量、方法的输入、输出参数中的类称为成员朋友类,而出现在方法体内部的类不属于朋友类

里氏替换原则

合成/复用原则(组合/复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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