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紅送股與除權除息

近期,一些投資者對股票在分紅派息後爲什麼要除權除息不甚瞭解,紛紛來電諮詢,本文擬就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及除權除息做一解答。

分紅派息

投資者購買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對該公司進行投資,同時享受公司分紅的權利,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分紅有兩種形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現金分紅也叫派息)和股票股利(送紅股)。此外,上市公司還會使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嚴格來講,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不屬於分紅範疇,但由於這種行爲也會影響公司股票價格予以除權,且實質與送紅股類似,因此,一般也將其視爲分紅的一種,並在上市公司的年報中,與利潤分配方案並置表述。上市公司可根據情況選擇其中一種形式進行分紅,也可以多種形式組合使用。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利潤分配屬於公司自主決策事項,只有股東大會纔有權決定是否分紅。

假設有一家公司叫“人民控股”,總股本100股,共有10個股東,每個股東持有10股。2011年人民控股賺了200元,公司股東大會決定,從200元中拿出100元分紅。這100元怎麼分呢?有兩種方式可選:一種是真分;一種是“假分”。

真分是分現金,每1股可分得1元(上述操作在現實中通常被表述爲每10股派發10元現金紅利,或簡稱爲10派10),分完後,每位股東的賬戶上就多了10元現金。

“假分”是送紅股,將100元摺合成100股股票送給股東,每1股可得到1股紅股(上述操作在現實中通常被表述爲每10股送10股紅股,或簡稱爲10送10),每位股東會發現,賬戶上的股票變成了20股。當然,這時“人民控股”的總股本也變成了200股。假設“人民控股”的公積金上記有50元,全部摺合成股票送給全體股東,50元按1:1比例可摺合成50股,平均下來每股可獲得轉增股爲0.5股。由於上市公司的股票每天都在交易,上市公司的股東也就每天都在變化。但上市公司分紅必須要以某一天爲準,以規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而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

除權

除權與上述所講的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有關。

假如,送紅股的股權登記日是3月3日,該天“人民控股”的收盤價是10元,收盤後,“人民控股”把100股股票分給股東,每位股東持股量由之前的10股變成了20股。那麼3月4日開盤時,人民控股的開盤參考基準價就是5元。從前日收盤價10元下降到今日開盤參考價5元的過程就叫除權,5元就是除權價,3月4日就被稱爲“人民控股”的除權日。

除權價有一個公式: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1股送股票數)。具體到“人民控股”,就是5=10÷(1+1)。

有投資者問,交易所爲什麼要除權,不除權會怎麼樣呢?其實,即使交易所不除權,市場也會自動除權的。我們可以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明:一個麪包價值4元錢,我們把麪包均分成2塊,分給2個人,每個人手上的麪包價值是2元錢。如果現在把這塊麪包均分成4塊,每人分到2塊麪包,那這兩個人手上的麪包,各值多少錢呢?還是2元錢。而分麪包和送紅股其實是一個道理,你不會因爲股票多了而得益,因爲每股的含金量在同比例減少,這樣市場給出的定價也會同比例降低。而且除權形成的價格,只是作爲除權日當天個股開盤的參考價,如果大部分人對該股看好,委託價較除權價高,經集合競價產生的實際開盤價就會高於除權價,反之亦然。由此可見,除權價不一定是投資者買賣的實際價格,也不會影響投資者的收益。

又有投資者會問,既然市場會自動除權,那交易所又何必多此一舉呢?其實,強制除權是爲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因爲市場上的股票很多,哪隻股票何時送紅股或轉增股本,一般投資者可能不清楚。如果沒有強行除權,當某人看到“人民控股”3月3日收盤價是10元,並決定第二天買一些,由於其不知道送紅股的事,因此3月4日就報了以10元爲參考的價格參與集合競價,如果真的高價買進了,你說他冤不冤。

除息

除權與送紅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有關,而除息則與現金分紅有關。

還是剛纔那個例子,如果“人民控股”3月3日收盤後,是把100元現金,以每1股分1元的比例分掉,那麼,3月4日的開盤基準價就變成了9元。這個過程就是除息,9元就是除息價,3月4日就被稱爲“人民控股”的除息日。我們可以把除息抽象爲一個公式: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現金額。

至於除息的本質原因,與除權相類似,有興趣的投資者可以自己想想。在現實中,由於上市公司分現金的比例一般都不大,因此,除息後的K線圖,不像除權那樣,有一個明顯的下跌缺口容易識別,容易被投資者所忽略。爲了提醒投資者注意,交易所還實施了一項舉措:股票除息日當天,交易所會在其證券代碼前標上XD,以表示該股除息了;而證券名稱前被標上XR,則表示該股除權了;證券代碼前標上DR,表示同時除權除息了。(本文由《證券教室叢書》作者袁克成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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