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軟件的licence

在github經常看到有LICENCE信息,來聲明版權,對於哪些是可以商用的,商用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1. Apache License 2.0

要點:Apache Licence是對商業應用友好的許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修改代碼來滿足需要並作爲開源或商業產品發佈/銷售。

Apache Licence是著名的非盈利開源組織Apache採用的協議。該協議和BSD類似,同樣鼓勵代碼共享和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權,同樣允許代碼修改,再發布 (作爲開源或商業軟件)。需要滿足的條件:

  • 需要給代碼的用戶一份Apache License。
  • 如果你修改了代碼,需要在被修改的文件中說明。
  • 在延伸的代碼中(修改和有源代碼衍生的代碼中)需要帶有原來代碼中的協議,商標,專利聲明和其他原來作者規定需要包含的說明。
  • 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一個Notice文件,則在Notice文件中需要帶有Apache License。你可以在Notice中增加自己的許可,但不可以表現爲對Apache License構成更改。

Apache Licence也是對商業應用友好的許可。使用者也可以在需要的時候修改代碼來滿足需要並作爲開源或商業產品發佈/銷售。

2. BSD開源協議(Berker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使用BSD協議的代碼。

BSD License與其他自由軟件License相比,如GPL,限制更少。但是請注意到BSD License兩種版本之間的差別:New BSD License/Modified BSD License 和Simplified BSD License/FreeBSD License。它們兩者都是於GPL兼容的自由軟件License。

New BSD License (”3-clause license”) 可以用於任何作爲版權聲明和保證許可的免責聲明的目的,可以通過無限長的再分發來得以維持,也就是說如果再發布的產品中包含源代碼,則在源代碼中必須帶有原來代碼中的BSD協 議。它還有一個特殊限制條款,不用特別的許可就是限制使用派生工作的工作者名字,也就是說不可以用開源代碼的作者/機構名字和原來產品的名字做市場推廣。

New BSD License和Simplified BSD License的主要區別是,後者忽略了非認可條款。

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使用BSD協議的代碼。

3. MIT ( MIT license )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MIT協議的代碼,甚至可以出售MIT協議的代碼。

MIT是和BSD一樣寬鬆的許可協議,作者只想保留版權,而無任何其他了限制.也就是說,你必須在你的發行版裏包含原許可協議的聲明,無論你是以二進制發佈的還是以源代碼發佈的。

  • 你可以使用,複製和修改軟件
  • 你可以免費使用軟件或出售
  • 唯一的限制是,它是必須附有MIT授權協議

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MIT協議的代碼,甚至可以出售MIT協議的代碼。

4. Mozilla Public License 1.1 (MPL)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MPL協議的代碼,但修改後的代碼版權歸軟件的發起者。

MPL協議允許免費重發布、免費修改,但要求修改後的代碼版權歸軟件的發起者。這種授權維護了商業軟件的利益,,它要求基於這種軟件得修改無償貢獻版權給該軟件。這樣,圍繞該軟件得所有代碼得版權都集中在發起開發人得手中。但MPL是允許修改,無償使用得。MPL軟件對鏈接沒有要求。

5. GPL (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要點:商業軟件不能使用GPL協議的代碼。

6. LGPL ( GNU Library or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但不能修改LGPL協議的代碼。

7. CDDL (Common Development and Distribution License )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CDDL協議的代碼。

8. EPL (Eclipse Public License 1.0 )

要點:商業軟件可以使用,也可以修改EPL協議的代碼,但要承擔代碼產生的侵權責任。

所以如果你要爲一個商業軟件尋找一個開源的軟件工具,那麼最好不要使用GPL許可證下的軟件。否則,在以後產品商業化的時候就會遇到麻煩。

參考:
https://liferay.dev/forums/-/message_boards/message/477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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