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百度工程師,被判坐牢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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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量子位(QbitAI)

從挖礦、變現到被判3年,一位百度員工在短短7個月內走完了這三部曲。

沒錯,挖礦用的是百度的搜索服務器。

在最近公佈的一份裁判文書中,公佈了百度運維安某的“薅羊毛”細節。

從2018年1月底到5月底,安某薅了155臺服務器的羊毛,用來挖比特幣、門羅幣,賣掉一部分之後獲利10萬元.

但事發之後,不僅這筆錢被沒收,還額外被罰了11000元,另外還有3年的有期徒刑。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刑事裁定書,披露了案件細節。

因利動心,爲幣走險

安某動歪心思的時候,是在2018初。

2017年末,比特幣的價格飆升到了近2萬美元,按照當時的匯率,一枚比特幣人民幣價格將近13萬。

雖然後續的幣價有所降低,但挖到一枚,還可以掙幾萬塊,這是個極大的誘惑。

不過,一個普通人所持有的算力有限,用自己的設備是幾乎挖不到幣的,想要靠虛擬幣們發財,首先需要大算力。

於是,安某想到了利用職務之便,拿百度的服務器來爲自己挖礦。

當時,安某入職百度1年零3個月,作爲百度搜索運維部的員工,他有操作百度搜索服務器的權限。

公司給他配的MacBook上,有iterm軟件可以操控所有服務器中控機,藉助這個軟件,他通過中控機把挖礦腳本上傳,讓服務器批量下載挖礦腳本。

這樣,百度的算力就可以爲安某挖礦所用了。

2018年1月26日23時4分57秒,安某開啓了挖礦致富之旅。

他先是用自己的工作賬戶上傳了一個壓縮文件miner.tar.gz,其中包含一個名爲java_4u3的腳本,這個腳本可以自動執行解壓縮、創建目錄、刪除目錄、自動連接代理進行網絡交換,達到控制服務器的目的。

然後,他編譯了挖礦程序,並將上述程序部署非法控制百度的155臺服務器上,然後通過中控機上傳挖礦腳本,並通過iterm軟件發出批量下載指令,讓200餘臺服務器下載了挖礦腳本。

通過腳本,把百度公司的運算資源上傳到哈希網站。

哈希網站通過其上傳的運算資源挖取門羅幣,最後根據其上傳運算資源的多少,以比特幣的方式向其結算。

接着,安某從哈希網站將比特幣提現到otcbtc.com網站,並通過這個網站將比特幣賣了約10萬元人民幣,然後買其比特幣的人將錢轉到了其的支付寶賬戶裏。

目前在哈希網站的錢包裏,其還存有約1.44個比特幣,在otcbtc.com網站裏還存有大概1.5個比特幣。

根據幣價推算,安某這一頓操作大概也就獲得了4~5個比特幣吧,不知道這段時間裏,用百度搜索的朋友們有沒有感覺變卡了?

但安某的手銬警告,已經臨近。

挖礦4月,佔用服務器155臺,事情敗露

在安某最後一次部署挖礦腳本(2018年5月30日23時59分5秒)後,百度發現了問題——有大量服務器運行異常,正佔用公司服務器的運算資源,執行挖礦程序。

納尼??!!

然後他們就順着網線通過調取後臺操作日誌發現,操作人是安某,搜索運維部的高級運維工程師。

同時他們還發現,這位安某已經偷偷挖礦好幾個月了,多次部署了挖礦腳本,控制的服務器達到155臺

這還能成?

百度明確規定,禁止從事此類活,挖礦軟件會佔用服務器的運算資源,從而導致系統運行速度變慢。

然後,百度花費2.7萬元請北京耐特網科技公司提供了應急服務,具體項目是:樣本提取、樣本分析、服務器日誌提取、日誌分析、追蹤溯源、報告編寫。

掌握了確切證據之後,百度職業道德建設部的負責人秦某報警。

7月18日10點左右,正在上班的安某,被職業道德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叫到會議室,而且民警在場,他當場就交代了非法控制百度公司服務器的事實。

將安某抓獲之後,民警在現場起獲銀色蘋果筆記本電腦1臺、TOKEN密鑰1個、蘋果4S手機1部、蘋果6手機1部、華爲手機1部。

8月24日,安某正式被逮捕,羈押於北京市海淀區看守所。

2019年1月4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公開審理認爲,被告人安某違反國家規定,採用技術手段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應予懲處: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

刑期從本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7月18日起至2021年7月17日止。

同時,在案扣押的人民幣十一萬一千元,其中人民幣十萬元作爲違法所得,予以沒收;其中人民幣一萬一千元,折抵罰金。

但安某不服,並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但未提交新證據。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1月13日立案受理,依法組成合議庭,決定不開庭審理,並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現已審理終結。

獲利10萬判3年,網友:收入還不夠電費

案件詳情披露之後,引發了不少討論。

北京市萬商天勤律師事務所張洪芹律師分享的“讀案筆記”指出,本案最後判罰3年,已屬寬大。

根據法律規定,被告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控制計算機系統,情節特別嚴重,應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因具有如實供述、退繳違法所得兩情節,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3年。

獲利10萬,搭進去3年自由,大部分網友不能理解,高級運維工程師,工資每個月得有幾萬吧,這是圖啥呢?

有網友說,這個收入還不夠電費。也有網友“調侃”稱:“100多臺服務器,才搞了十萬,這個水平有待提高……”。

但更重要的是,拿着僱主的薪水和資源,幹着損害他人利益的不正當行爲,本身就可恥。

道路千萬條,守法第一條。

爲了投機小利,賭上自由和未來,不值得。

裁判文書鏈接: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94ffc9c9a4c4431a9240ab74000c2f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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