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開放平臺將會在申請移動應用的流程中增加以下優化字段:開發者在移動應用的新增申請或修改流程中,需勾選填寫應用上架狀態,上傳APP運行流程圖等字段。
其中,關於未上架應用,因對於普通用戶而言,無法校驗應用的真實性和可用性,故平臺對未上架應用做了以下兩個功能限制,將於2020/04/27開始正式執行,請開發者瞭解:
1、未上架應用天分享量受限制爲累計100次,包括分享到會話和朋友圈;
2、未上架應用的app跳轉小程序的天調用量受限制爲100次;
如需調整限制次數,請開發者在open.weixin.qq.com後臺申請修改應用的上架狀態。
另外,針對未上架應用,後續還將增加兩個功能限制,具體執行時間另行通知,也請開發者先行了解:
1、未上架應用的一次性訂閱消息功能的天調用量限制爲100次;
2、已認證主體的未上架應用限制獲取微信登陸用戶量爲100個;
備註說明:
1.已上架應用:指已在蘋果/華爲/安卓等應用市場上架的應用,不做相關限制;
2.未上架應用:指沒有在應用市場上架的應用;
開發者在提交應用申請時,建議根據申請頁面字段如實提供相關的信息,以幫助審覈校驗;如其申請的應用已上架,APP運行流程圖可直接提交相關APP運行截圖,並提供相關應用商店上的應用下載鏈接;如其申請的應用未上架,可提交相關交互設計圖或者運行流程邏輯圖等說明APP運行邏輯流程。
除此之外,平臺在進行應用登記審覈時,將根據開發者所提供的應用名稱,簡介,官網信息,應用運行流程圖等相關信息來校驗應用的真實性、安全性和統一性。如在應用審覈過程中,平臺發現其提審應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或《微信開放平臺開發者服務協議》等平臺協議規則的,審覈可能無法通過,平臺有權拒絕提供相關服務,請開發者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