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泛型的查漏补缺

因为之前已经学习过了Java泛型,具体内容在:Java核心技术 卷1 第十二章总结。

现在再补充一下泛型的内容,巩固一下基础知识。

泛型的概念(Generic)

  • 所谓泛型,就是允许在定义类、接口时通过一个标识表示类中某个属性的类 型或者是某个方法的返回值及参数类型。这个类型参数将在使用时(例如, 继承或实现这个接口,用这个类型声明变量、创建对象时)确定(即传入实 际的类型参数,也称为类型实参)。
  • 从JDK1.5以后,Java引入了“参数化类型(Parameterized type)”的概念, 允许我们在创建集合时再指定集合元素的类型,正如:List<String>,这表明 该List只能保存字符串类型的对象。 
  •  JDK1.5改写了集合框架中的全部接口和类,为这些接口、类增加了泛型支持, 从而可以在声明集合变量、创建集合对象时传入类型实参。
     

  我觉得Java泛型其实就是语法糖。使用泛型的主要优点是能够在编译时而不是在运行时检测错误。作用如下图所示: 

 

 

 

 Java泛型知识点:

  1.  泛型类可能有多个参数,此时应将多个参数一起放在尖括号内。比如: <E1,E2,E3>。
  2.  泛型类的构造器如下:public GenericClass(){}。 而这个是错误的:public GenericClass<E>(){}  
  3. 实例化后,操作原来泛型位置的结构必须与指定的泛型类型一致。 
  4. 泛型不同的引用不能相互赋值。 
  5. 尽管在编译时ArrayList<String>和ArrayList<Integer>是两种类型,但是,在运行时只有 一个ArrayList被加载到JVM中。 
  6. 泛型如果不指定,将被擦除,泛型对应的类型均按照Object处理,但不等价 于Object。经验:泛型要使用一路都用。要不用,一路都不要用。 
  7. 如果泛型结构是一个接口或抽象类,则不可创建泛型类的对象。 
  8.  jdk1.7,泛型的简化操作:ArrayList<Fruit> flist = new ArrayList<>(); 
  9.  泛型的指定中不能使用基本数据类型,可以使用包装类替换。
  10. 在类/接口上声明的泛型,在本类或本接口中即代表某种类型,可以作为非静态 属性的类型、非静态方法的参数类型、非静态方法的返回值类型。但在静态方法 中不能使用类的泛型。因为直接通过类名来调用静态方法的时候,还不知道这个参数类型是什么。 
  11. 异常类不能是泛型的  
  12. 不能使用new E[]。但是可以:E[] elements = (E[])new Object[capacity]; 参考:ArrayList源码中声明:Object[] elementData,而非泛型参数类型数组。  
  13. 父类有泛型,子类可以选择保留泛型也可以选择指定泛型类型, 子类不保留父类的泛型:按需实现  没有类型 擦除  具体类型  ;子类保留父类的泛型:泛型子类  全部保留  部分保留  
  14. 方法,也可以被泛型化,不管此时定义在其中的类是不是泛型类。在泛型 方法中可以定义泛型参数,此时,参数的类型就是传入数据的类型。 
  15.  泛型方法的格式: [访问权限] <泛型> 返回类型 方法名([泛型标识 参数名称]) 抛出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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