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識符的使用
標識符:凡是自己可以起名字的地方都叫標識符。
比如:類名、變量名、方法名、接口名、包名...
標識符的命名規則:-->如果不遵守如下的規則,編譯不通過!。需要大家嚴格遵守
- 由26個英文字母大小寫,0-9,_或$組成
- 數字不可以開頭。
- 不可以使用關鍵字和保留字,但能包含關鍵字和保留字。
- Java中嚴格區分大小寫,長度無限制。
- 標識符不能包含空格
Java中的名稱命名規範:
- 包名:多單詞組成時所有字母都小寫:xxxyyyzzz
- 類名、接口名:多單詞組成時,所有單詞的首字母大寫:XxxYyyZzz
- 變量名、方法名:多單詞組成時,第一個單詞首字母小寫,第二個單詞開始每個單詞首字母大寫:xxxYyyZzz
- 常量名:所有字母都大寫,多單詞時每個單詞用下劃線連接:XXX_YYY_Z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