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程語言中的類(Class)對象(Object)屬性(Property)事件(Event)方法(Method)

編程中的基本概念學習筆記

編程語言中的類(Class)對象(Object)屬性(Property)事件(Event)方法(Method)

"對象"(Object)就像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各種物體,例如汽車、手機等等,而對象可能又是由許多對象組成,例如汽車是一種對象,而汽車又由發動機、車體、車輪等構成。在軟件系統中,對象具有唯一的標識符,對象包括屬性(Properties)和方法(Methods)。在面向對象(Object Oriented)的軟件中,對象(Object)是某一個類(Class)的實例(Instance),類是對象的抽象。類就相當於一個模板,在模板中把屬性和方法定義好,當創建類的對象(object)時,這個對象就自動具有該類的屬性和方法,不需要再去手動聲明。
"屬性"(Property)是用來描述對象的特性, 例如,汽車是一種對象, 而汽車的型號、製造商等可以用來描述汽車的特性就叫作汽車的屬性。編程中的屬性指對象的特性,是描述對象的數據。
 事件"(Event)是在某些情況下發生特定的信號。例如,假設你有一部汽車,當你發動汽車卻沒有把車門關好時,汽車會發出聲音警告你,這是一種事件。編程中的事件是對象對刺激的響應,事件可以用來觸發一段特定的代碼。事件分爲:外部事件和內部事件。外部事件:由外部用戶動作產生的事件。例如,點擊鼠標、按鍵盤。內部事件:由系統內部產生的事件。例如,定時器事件。事件中執行的代碼需要程序員編寫。
"方法"(Method)是用來執行對象的動作, 例如,你發動汽車卻沒有把車門關好時出聲音警告,爲此執行的動作——檢查車門狀態關好車門等處理操就是一個方法。編程中的方法是指系統已經設計好的、在編寫事件過程可以使用的一些特定功能的程序。

什麼是對象?
萬物皆對象。它包括現實中客觀存在的事物,也包括抽象的時間、規則、思維。簡單點說,對象具有狀態、行爲和標識。

什麼是類?
具有相同特性和行爲的對象組成的集合就是類,實際上類就是一個數據類型。
對象與類的關係
類是對象的抽象,而對象是類的具體實例。類與對象的關係是抽象與類的實例化就是對象,對象的共性特徵抽象出來就是類。
比如車是類,具體的車就是對象 如F1賽車。
比如你要買一臺PC,你在訂單上列出了這臺PC的CPU和顯卡型號、顯示屏的大小、鍵盤是104還是87位、PC顏色,這所有信息組成在一起就是類,當服務員拿出了一臺符合這個訂單的具體PC時,這個PC就是那個類的具體對象。

基於對象和麪向對象的區別
面向對象的三大特點封裝(Encapsulation ),繼承(Inheritance),多態(polymorphisn)缺一不可。
基於對象是指:我們採用對象這一封裝技術,將數據和操作捆綁在一起,但是並沒有合理的使用多態、繼承等面嚮對象的技術進行設計。基於對象沒有類的概念。
通常“基於對象”是使用對象,但是無法利用現有的對象模板產生新的對象類型,繼而產生新的對象,也就是說“基於對象”沒有繼承的特點。而“多態”表示爲父類類型的子類對象實例,沒有了繼承的概念也就無從談論“多態”。
現在的很多流行技術都是基於對象的,它們使用一些封裝好的對象,調用對象的方法,設置對象的屬性。但是它們無法讓程序員派生新對象類型。他們只能使用現有對象的方法和屬性。
所以當你判斷一個新的技術是否是面向對象的時候,通常可以使用後兩個特性來加以判斷。“面向對象”和“基於對象”都實現了“封裝”的概念,但是面向對象實現了“繼承和多態”,基於對象不能繼承,更談不上多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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