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錯誤呢,很明顯,就是找不到設置“onclick”屬性的對象,有兩個解決思路:
1. 改變JS文件的加載位置
當js代碼放在head裏面時,如果綁定了類似onclick或者onmouseover事件,很可能出現類似的錯誤。這是因爲瀏覽器加載HTML文檔的順序是從上往下的,如果遇到JS代碼,就會暫停解析,把控制權交給JavaScript引擎,解析完畢後再將控制權交還給瀏覽器渲染引擎。如果JS代碼位於<head>或<body>中部,那麼在執行JS命令的時候很可能HTML文檔的DOM樹還沒有加載完全,因此找不到對應的DOM結點,瀏覽器就會因爲找不到對象而報錯。
解決辦法:
第一,把js文件放在底部加載;
第二,使用window.οnlοad=function(){ }包裹js內容。
2. 檢查對象本身是否存在
JS中,我們常常利用getElementById來獲得對象的引用。在這裏,千萬要注意,拼寫錯誤……
畢竟,你的id寫錯了,程序當然找不到對象,對於Null來說,當然也不會有各種屬性了……
如果你找不到錯誤,可以搜索一下這個參數,看看是否定義了這個對象,可能會有驚喜哦~
我的錯誤竟然是第二種……我一定是個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