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原則
—— 單一職責原則
1. 基本介紹
對類來說的, 即一個類應該只負責一項職責。
假如類A負責多項職責,當其中一項職責需求發生變更時,可能對其他職責的執行造成影響。
例如:類A負責實現 “訂單數據持久化”職責 和 “用戶數據持久化”職責,那麼當我們需要修改 “用戶數據持久化” 需求時,由於代碼糅雜在一個類裏,可能會對 “訂單數據持久化”的職責造成影響。
所以我們的做法,應當把原來的類A拆分成多個類,分別負責單一項職責,這樣就不會發生上述問題了。
2. 使用目的和注意事項
- 降低類的複雜度,一個類只負責一項職責。即單一職責原則是在類的級別使用的
- 提高類的可讀性,可維護性。職責單一之後,更新類不會影響其他的職責,代碼的變得更好維護
- 降低變更引起的風險。減少修改帶來的多職責連鎖反應的發生
- 通常情況下,我們應當遵守單一職責原則,只有邏輯足夠簡單,纔可以在代碼級違反單一職責原則;只有類中方法數量足夠少,可以在方法級別保持單一職責原則。即當使用類級別執行單一職責原則開銷大於收益時,可以選擇在類的方法上使用單一職責原則
本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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