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盔被限速

“騎電動車以後都要戴頭盔嗎?”

六一前的週末,蔡女士還是沒搞清楚,最新的規定是什麼。從事金融行業的蔡女士在國貿上班,她到最近的地鐵站騎電動車需要大概兩公里。這輛電動車是去年10月在迪信通充話費時贈的,車子不大,踏浪牌,剛好滿足她每天上班時代步的需求。

在此之前,她要麼坐附近攬客的“小蹦蹦”,要麼走路,前者不一定隨時有,後者時間太久,兩者都不太方便。

幾天前,她剛聽說騎電動車需要戴頭盔的規定,如果不戴就會被罰款,不過她也沒有認真地去了解。雖然每天都騎電動車,但這一出行方式天然就顯得“不必太正式”,而且她覺得戴頭盔“多熱啊”,帶着的話又不方便,要是跟車一起放在地鐵口,可能就丟了。當被問到如果一定要戴怎麼辦,蔡女士表示“沒想好,不行的話就戴個頭盔唄”。

蔡女士並不知道,在過去一個多月的時間裏,曾經有一個可能上百億的“風口”與她擦肩而過,又迅速消失了。

一項政策引發的“風口”

4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佈通知,將在全國範圍內部署“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6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門將加強執法管理,依法查糾摩托車、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以及汽車駕乘人員不使用安全帶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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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知發佈前,也許政策制定者也沒有想到,只是加上查糾電動自行車戴頭盔,會憑空造出一個上百億的市場需求。

2019年底,中國自行車協會曾發佈數據稱,我國目前電動自行車社會保有量爲近3億輛,在交通工具中僅次於自行車(近4億輛),而其中有自覺佩戴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騎乘人士,並不多見。一旦佩戴頭盔成爲一個強制性的要求,憑藉龐大的用戶基數,假如有2億人購買,以50元一頂的價格計算,頭盔的市場需求也將輕易破百億。

而且,這個需求有非常清晰的時間界限——從4月21日發佈到6月1日執行,剛好40天。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之一,就是價格由供需關係所決定,相比下產能的提升是有延遲的,短時間內需求的急劇提升,將導致價格的飛漲。

以下兩張圖,分別是在天貓和京東,搜索頭盔後銷量第一的商品近期的價格變化,價格最高點較平時漲了3-5倍。實際DoNews在對銷量靠前的多款頭盔商品查詢歷史價格變化後發現,過去一個月電商平臺上頭盔類商品的漲價是普遍的,只是有早有晚,而且即使漲價了,不少商品依舊賣到脫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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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貓銷量第一頭盔商品的歷史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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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銷量第一頭盔商品的歷史價格

當價格被陡變的供需關係擡高數倍後,原本市場上正常的交易行爲也被扭曲——從生產物料、生產頭盔的設備到中間的經銷商,產業鏈上的每一環節都開始層層加碼。阿里巴巴、淘寶、京東等電商平臺開始斷貨,而在朋友圈頭盔開始以更高的價格擊鼓傳花,甚至有新聞報道,採購了一批頭盔,最後寄來工地安全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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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億?那是原來50元一頂的價格,當平均價格漲到200塊,市場需求就變成了400億,不單是商品和生產設備,連資本市場都變得火熱,出現了“頭盔概念股”。比如生產注塑機的伊之密,因注塑機可用於生產頭盔,股價隨之連續大漲,單日最高漲幅達到9.96%,“頭盔概念股”彷彿成了資本春藥,和頭盔生產物料相關的南京聚隆、和頭盔銷售相關的三夫戶外等公司,股價也都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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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股價變化

上述情形國人看了會覺得分外熟悉,和幾個月前口罩的漲價脫銷如出一轍,但不同點在於,這股熱潮只持續了不到一個月,便戛然而止。
5月20日,公安部又發佈通知:自6月1日起,執法處罰的範圍限定爲騎乘摩托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汽車不使用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爲,對騎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爲不進行處罰,而是開展宣傳引導工作。

 “風口”來時誰都想往上站,風停時才發現豬不會飛。

通知一出,伊之密的股價在5月20日後連續大跌,朋友圈頭盔的銷售狀態開始消失匿跡,電商平臺上,頭盔的價格逐漸回落。只是不少消費者還記得,自己用平時兩三倍的價格搶購了不一定用得着的頭盔,還有一些貨剛剛到手還沒出手的中間商,此時欲哭無淚。

電動車頭盔是個僞需求嗎?

 “隨着電動自行車安全頭盔需求集中釋放,部分企業和平臺銷售的安全頭盔價格暴漲。”

在意識到這一點後,公安部選擇主動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繫溝通,並且指導各地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嚴查價格違法行爲,斬斷哄擡頭盔價格的違法鏈條。另一方面,要求“一盔一帶”行動要妥善推進——電動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就先不罰了,漲價的違法行爲必須打擊。

在此之前,搶購頭盔的熱潮看起來和搶購口罩時很像,不少人已經開始複製成功經驗打算賺一筆了,爲什麼結果卻差別這麼大呢?原因在於這兩個“風口”,只是看起來像,底層的邏輯大不相同。

疫情時期,消費者是發自內心真的想買口罩,而頭盔,雖然同樣是保護消費者的安全,但許多消費者們並不想買,只是政府對不戴頭盔要處罰,所以纔會去買;而對政府來說,疫情絕不能擴散,口罩就算漲價了,也不是去專注打擊價格違法行爲的時候,但頭盔的話,從前後兩個通告就可以看出,羣衆們能自覺地帶戴上是最好,如果導致了市場的扭曲——那還是慢慢來吧。

蔡女士就完全沒有戴頭盔的想法,從家到地鐵兩公里的路她非常熟悉,也沒有遇到過危險。她的電動車符合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標準,限速在25km/h以內,在她看來這個速度比自行車也沒有快太多,而帶着頭盔上下班擠地鐵就麻煩多了。

同樣不喜歡戴頭盔的還有石先生,他和太太曾經都是摩托車愛好者,家中除了兩輛摩托車,他還前後買過五個摩托車頭盔,不同品牌從數百元到數千元都有。在有孩子之後,他和太太出於安全考慮,都將摩托車賣掉了,換成電動自行車上下班。

不過,他戴頭盔的好習慣並沒有延續下來。雖然石先生也承認頭盔有助於安全,但他覺得不方便和作用不大。“等電動車也必須戴頭盔時,我再繼續戴吧。”石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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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和朋友們出去騎行時拍的頭盔

同樣騎電動車的李先生,卻早早地爲自己買了頭盔,因爲他的電動車“太快了”。

他之前買的超標電動車,看起來和踏板摩托車沒有差別,時速最快能到53km/h,第一次不戴頭盔騎它的李先生,眼睛被風吹的直流眼淚,風揚起的沙子打在臉上也有些疼,最重要的是,每當時速超過50km/h,他就會有些擔憂發生意外,買個頭盔就像買個安心。

由於屬於超標車,李先生的電動車只能上臨時牌照,再有一年多的時間就不能騎了,李先生覺得有些可惜,不過也覺得的確有危險,他打算去考下摩托車駕照,以後改騎摩托車通勤。

電動自行車的流行,可以追溯到各大城市實施“禁摩令”。在此之後,廉價、方便而且快捷的電動車迅速彌補了摩托車的市場空白。

截至目前,我國摩托車保有量約爲8700萬輛,不到電動車的三分之一。但隨着電池和電機技術的發展,電動車本身也在不斷分化,有的就像省力點的自行車,有的已經不比摩托車慢——但都不需要考駕照,也不會像機動車一樣有牌照。因此,我國在電動車管理領域的空白,最終爲交通管理增加了更多麻煩。

顯然,將車速不同、質量不同和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行駛的電動車一刀切,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好辦法,這也是2019年4月15日實施的電動車新國標,將電動車分爲不同三類的重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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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三類中,電動自行車依舊屬於非機動車,而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被歸入機動車機動車。前者速度較慢,而且在非機動車道行駛,和自行車標準更類似,而後兩者,應該類同摩托車。

不過,由於新國標實施時間較短,在目前近3億保有量的電動車中,相當大的比例屬於超標電動車,政策規定會在3-5年內陸續被淘汰,很難簡單套用新國標。

另一方面,電動車也並不存在像摩托車一樣的頭盔標準和3C認證。準確的說,目前市面上的“電動車安全頭盔”,實際很多合格證上的名稱是“電動車防護帽”,至於真實的防護效果,我們不得而知。

在一個月左右的時間裏,就想讓兩三億的電動車消費者戴上合格的頭盔,顯然是不現實的。

過去一個月,頭盔製造商緊急生產出大量頭盔,一大批消費者也緊急購買了大量頭盔,更多的人是爲了應付檢查,並不太在意甚至效果。這使得整件事情有些虎頭蛇尾。

投機的“風口”沒了,投資的“風口”還在

今晨,熙熙攘攘的馬路上,大小車輛川流不息,而數量龐大的電動車騎乘人員,絕大多數沒有戴頭盔。一個多月的政策變化沒改變交通安全,只是在市場上玩了一把投機遊戲,有人賺,有人賠。

電動車頭盔的“風口”,最終被證實是不存在的,更多是政策的一時激進導致的市場投機行爲。但電動車的“風口”的確存在,也許就在未來幾年之內。

根據自行車協會數據顯示,2019年前三季度,我國電動自行車的產量同比增長20.15%,利潤增長16.92%,遠超市場預期。與此同時,傳統腳踏自行車的產量下降了7.6%。而2019全年,我國汽車銷量同比下降了8.2%——人民用腳投票,證明了電動車纔是當下大衆最喜聞樂見的交通工具。

而在疫情期間,由於許多人選擇避開公共交通,有摩托店經營者就表示,摩托車的銷量提升了許多,有關電動車的最新銷量變化雖然還沒有數據,但以經驗來看只會比摩托車銷量的增長更多,畢竟買摩托車需要駕照,電動車還不用。

但伴隨着全國各地3-5年電動車超標車過渡期結束,未來幾年其銷量還將繼續增加。自行車協會給出的預測是未來年銷量將突破5000萬,考慮到去年前三季度自行車的銷量已經不足3000萬,我們可能即將看到,電動車的銷量和保有量雙雙超過自行車,成爲我國最主要私人交通工具的歷史時刻。

未來的電動車,從銷售就參照新國標進行分類和上牌照,這也給了政府機關進行精細管理的條件,可以針對不同類型的電動車出臺相應的規章制度。公安部交管局最初計劃的聯合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推廣“買電動自行車送頭盔”“買保險送頭盔”模式,也可以逐步推進。

無論是政府的政策,還是商家的宣傳,最終實際買單的還是廣大的消費者。長期來看,消費者還是會選擇最符合自身利益的選項。而相對緩慢卻又踏實,真正代表了廣大人民的真實利益和想法的政策推進,才代表着真正的“風口”。就像5月20日,公安部在更改之前政策的通告中所說,要“注重人性化執法、理性執法、柔性執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統一”。

對商業來說也同樣適用。投機當下的機會總會有失手的時候,投資未來的趨勢纔是長期的盈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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