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核心技術 卷1》閱讀筆記

第3章 基本結構

  1. JAVA沒有無符號類型。
  2. Float類型有後綴F,沒有後綴F的浮點數是double型。
  3. 在十六進制中,用p表示指數,而不是e。例如0x1.0p-3
  4. &&、|| 按照“短路”方式求值,如果第一個操作數可以確定表達式結果,不計算第二個數
  5. &、| 在得到結果前,一定要計算兩個操作數的值。
  6. >>>運算符用0填充高位,>>用符號位填充高位,沒有<<<
  7. 大數值類math.BigInteger、math.BigDecimal,不能用+ *,使用add、multiply

第4章 對象和類

  1. 構造器:和類同名,總是伴隨着new操作符的執行被調用,沒有返回值。不用在構造器中定義與實例域重名的局部變量。
  2. 注意不要編寫返回引用可變對象的訪問器方法!如果需要返回一個可變對象的引用,應該首先對它進行克隆(cl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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