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滅的婚姻:房產證

我一直在想一個問題,房產證一定要把對方的名字寫上嗎?這個問題似乎是對立存在的,有的人會認爲一定要加上對方的名字,而有的人認爲爲什麼辛苦買的房子要加上對方的名字,這可能還是因爲愛不愛吧。

我前段時間看過一個電視劇,男方的母親不想讓自己的兒子和他的女朋友結婚,手裏有積蓄也不願意掏一分錢給他們付房子的首付,還美其名曰爲了考驗對方,我當時看到這個電視劇我就被這個角色折服,並不是所有的女孩都是物質的,一輩子就結一次婚,爲什麼不能重視一些呢?

不是所有的女生結婚都會要車要房要彩禮,但是最起碼的重視應該要有吧,不肯出一分錢,那房產證也不會加上對方的名字,這種事情在現實中真的太多了,我真的不知道是怎麼想的。

有多少人最後因爲這一張紙上的名字而選擇離婚,我很理解作爲對方的這種決定,也許加不加名字並不重要,但是有沒有把你當成一家人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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