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0-3歲孩子的正面管教》

作者介紹了正面管教的要素,最基本的是相互尊重,父母尊重自己的需求,會讓孩子看到什麼是“堅定”,而尊重孩子的需求,會讓孩子看到什麼是“和善”。

在此基礎上,要理解孩子行爲背後的理念及其發展和適齡行爲,在面對孩子的錯誤時不要發泄憤怒,而是進行積極傾聽,並教給孩子相應的解決問題的技能,專注於解決方案而非懲罰,鼓勵孩子改正和繼續進步。因爲孩子在感覺好的時候纔會做得更好。

最後談到了正面管教的實施。想要讓正面管教發揮作用,一定要確保和孩子建立了情感聯結,這是迄今爲止最寶貴的養育工具,其他的一切都取決於你們之間關係的質量。

在此基礎上,我們要讓孩子參與問題的解決,把握主動權,以尊重的方式教給孩子尊重。

你還可以善用幽默感,把對孩子的要求變成遊戲邀請,孩子更能愉快接受。當我們說出要求時就要當真並堅持到底。同時要意識到行動的重要性,直接用行動來讓孩子認識到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

最後記得接受孩子的獨特性,不讓孩子承載父母不現實的期待。

正面管教並不僅僅針對孩子犯錯誤,實際上,鼓勵纔是正面管教的殺手鐗。爲什麼鼓勵如此重要?什麼時候應該鼓勵孩子?用什麼方法鼓勵孩子呢?今天我們就來詳細說一說鼓勵的藝術。

首先我們來談一談,爲什麼鼓勵如此重要。書中有這麼一句話:“孩子需要鼓勵,就像植物需要水。”那些知道如何鼓勵孩子、信任孩子並教孩子技能的父母,能最好的幫助孩子培養自我價值感。

說到鼓勵,相信你並不陌生,當孩子拼不好拼圖時,我們會鼓勵孩子再嘗試一次;當孩子能自己收玩具時,我們也會鼓勵孩子以便今後他還能繼續主動收拾玩具。

但建立自我價值感,需要的不只是溫和的話語,更需要接受一個挑戰的“成功體驗”。

也就是說,一個孩子相信自己有能力,不是因爲父母說他有,而是因爲他體驗到了,並且知道自己的貢獻是受重視的、有價值的。

我們無法向遞一杯牛奶一樣把價值感傳遞到孩子手裏,必須靠他親身經歷和練習,不斷掌握新的技能,才能形成一種健康的自信和對自己能力的信念。

正如書中所說:“永遠不要替孩子做任何他自己能做的事情。”這是對孩子行動上的鼓勵。我們一起來看一個例子:

午飯時,媽媽遞給兒子一杯牛奶。兒子看了眼杯子皺着眉頭說:“不想要這個杯子。”

媽媽惱怒的嘆了口氣。接着她發現了一個教兒子的機會。“如果你想要另一個杯子,怎樣做才能得到它呢?”

兒子這會兒對學習並不是特別感興趣,他回了句:“夠不着。”

媽媽說:“嗯,我們怎樣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呢?”

這個新的角度激發了兒子的想象力。他開始思考:“爬上去夠杯子?”

媽媽說:“那可能不安全。把杯子放到下面這層架子上怎麼樣?”

“對!”兒子臉上露出了開心的笑容。幾分鐘之內他們就重新佈置了低層的架子,放了兒子幫忙選出來的三支玻璃杯。他挑了其中一支拿到餐桌上,並帶着明顯的自豪把原來杯子裏的牛奶倒進這隻杯子裏,不過他倒灑了一些牛奶。

媽媽沒有惱怒,在兒子美美地喝了幾小口牛奶之後,她說:“我注意到牛奶灑出來了一些,你現在需要怎樣做才能清理灑出來的牛奶呢?”

兒子這會兒正感覺自己很能幹。他從餐桌旁一躍而起,到水槽下面拿了一塊海綿,擦掉了灑出來的牛奶,隨手把海綿留在桌子上。

以往過程到這裏也許就結束了。但今天媽媽觀察到兒子看上去既高興又很感興趣,於是接着說:“你知道海綿上一直沾着牛奶會怎樣嗎?”

兒子認真的看了看海綿,但沒看到發生什麼事,他很好奇:“會怎樣?”

媽媽解釋說:“牛奶會變質,會讓海綿變得臭臭的。”這個詞吸引了兒子的注意力。媽媽接着說:“我們需要把海綿洗乾淨再放回水槽下面。你想洗海綿嗎?”

兒子從不拒絕玩水的機會。媽媽給他示範瞭如何擠乾淨海綿裏的水,接下來的15分鐘兒子開心的站在自己的小板凳上衝洗着海綿。

也許,讓孩子自己做自己的事意味着會花費很多時間,但這絕對值得!孩子從中學到了,錯誤是有趣的學習機會,自己有能力靠自己滿足願望和需求。

於是他就有了承擔風險和嘗試新事物的勇氣,在面對挑戰時能重新振作起來、再次嘗試並堅持不懈,這種“適應能力”是自我價值感的一個重要部分。

而那些被過度保護和過度幫助、沒機會獲得成功體驗的孩子,往往會把錯誤當成是失敗、害怕犯錯,傾向於讓別人替自己承擔責任,於是自我價值感就無從建立。

以上我們提到了鼓勵有口頭上的讚揚,更有行動上提供機會並給予支持,教導新技能。而在實際生活中,我們很容易混淆讚揚和鼓勵。

當一個12個月大的小寶寶開始第一次走路時,她鬆開了抓着沙發的手,在令人不敢喘氣的搖搖晃晃中邁出了自己的頭幾步,直接撲進了奶奶的手臂中,全家人欣喜若狂,“你做到了!”他們喊道,“就這樣,慢慢走,再走遠一點。加油,太棒了!”

看,這就是鼓勵!而讚揚可能聽起來更像是這樣:“好寶寶,多麼聰明的寶寶啊,實在太可愛了!”

在這個情境中,鼓勵關注的是寶寶走路這件事,有針對性。而讚揚關注的是這個人。鼓勵指向的是努力,而讚揚通常看到的是結果,也就是說,鼓勵是無條件的,讚揚通常有條件。讚揚容易讓孩子形成一種信念:只有在完成一件事時,我纔是“好孩子”。這可能會讓孩子喪失信心。

更糟糕的是,如果讚揚過度,孩子的信念就會變成:只有當別人爲我喝彩、一直關注我的時候,我纔是被愛和被接納的。他的價值感過分依賴於別人的觀點,而不是自己的體驗。

作者還特別指出,對孩子說太多“你很聰明”會造成意想不到的後果。在《終身成長》這本書中,心理學家德韋克發現,讚揚孩子的智力會損害他們的積極性。如果成功意味着他們聰明,那失敗就意味着他們很笨。

爲了避免被評價爲笨孩子,他們寧肯選擇容易成功的任務而懼怕挑戰,他們的思維變成“固定型思維”。而那些被鼓勵過程中的努力、不把結果的成敗跟個人特質掛鉤的孩子會擁有“成長型思維”。

不過作者也提醒大家,由於小寶寶們都喜歡有觀衆,所以沒必要過分糾纏於讚揚和鼓勵的區別,只需要意識到你的話語傳遞的愛和支持是有條件的還是無條件的。一種辦法是問自己:你說的話是否只能在這個時間說給這個人。

比如“幹得真棒”這樣的話說給理髮師、伴侶和孩子都是可以的,而“謝謝你給我做了這麼漂亮的髮型”“你穿這套衣服真的很帥”“你搭了一個很美麗的城堡”,這些話是不能互換的,如果你的話語對於一個人、一個場合或一個情形是唯一的,就更可能是鼓勵。

接下來我們來看一看,如何掌握鼓勵孩子的技巧。

第一, 在保護孩子和讓孩子冒險探索自己能力的需要之間找平衡。

風險暗藏着失敗的可能性,但沒有風險就永遠不會有成功。在上面的寶寶學走路的例子中,他的家人完全可以大喊“小心,快拉住寶寶”或者直接把他抱起來,但他們沒有這麼做。

當寶寶真的自己邁步時,任何讚揚都無法代替他在那一刻的成就感,那種“我能做到”的體驗。

但是,我們也無法想象一位堅持永遠都不應該阻止孩子探索環境的父母會給孩子的安全帶來怎樣的危險。比如當這位寶寶朝大街走去時,爸爸衝到十字路口揮着手攔住來往車輛,讓寶寶在車輛中間慢慢走。這可不是鼓勵。

爸爸需要和善而堅定的帶孩子離開大街,這樣確實在那一刻限制了孩子的探索,但也使他免遭危險,並不讓他認爲在大街上閒逛是安全的。

第二,愛孩子原本的樣子,不要用鼓勵把孩子改造成你期望擁有的那個孩子。對於0-3歲的孩子來說,情感聯結和被父母接納是他的首要目標。

如果我們在鼓勵孩子時說這樣一些話:“我希望你能像西西那樣安靜、乖巧。”這種鼓勵就會適得其反,會讓孩子認定“我不夠好,我做什麼都沒用,我媽媽不喜歡我”。一個喪失信心的孩子更容易出現不良行爲。

當然,這並不是提倡父母去稱讚孩子的不良行爲和缺點,而是提醒我們既接納孩子的優點,也要接納缺點和不足,同時要對孩子的發展有耐心,要理解孩子的發展必然有一個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

我們在鼓勵孩子時,要給孩子設定適當的目標,並教給他實現目標的技能,就像前面例子中的媽媽給兒子示範如何擰海綿一樣,以便孩子能夠順利達到而獲得成功體驗。

第三,要意識到自我實現的預言。

這是在提醒你的話語和看法對孩子具有多麼大的力量!如果你告訴孩子他壞或懶惰或笨手笨腳,那你就強化了你不希望看到的孩子的行爲。同樣,如果你尋找孩子積極的一面,你就能選擇鼓勵這些積極面,孩子的積極行爲就會增多。

鼓勵意味着關注進步而不只是結果。

這意味着,當孩子撿起了他的大多數玩具車,儘管漏掉了角落裏的幾個,你要鼓勵他;這意味着,當孩子嘗試坐到便盆上,要給他一個擁抱,無論最終是否坐成。鼓勵是對一個孩子說:“我看到了你的努力,我對你有信心,加油!”

說到這裏,也許你會問,我也知道要多鼓勵孩子,可有時候孩子就跟聽不懂話似的,光鼓勵沒用,自己說的最多的好像就是“不”和“不要”,這該怎麼辦呢?

這就需要洞察力了,即當事情正在發生時,洞察孩子的需求,及時給孩子提供選擇。作者推薦了以下幾種方法:

第一,說出你想要什麼。3歲的漢娜正在開心的亂扔積木。老師走進來立刻說:“不要扔積木!”漢娜即使聽到了不要做什麼,但也很難搞清楚自己可以做什麼。如果老師說:“積木是用來在地板上玩的”或者“看起來你想玩一些扔東西的遊戲,你想要我幫你找一個可以扔的球嗎?”這樣可能會更有效。

當你下一次要對孩子說“不”時,可以換一個思路,問自己:你想要什麼樣的行爲?然後告訴孩子。

第二,用“是”來代替“不”。想象16個月的辛迪正在浴室玩水,水賤得到處都是,媽媽進來時第一反應是抓住辛迪並且說“停下來!”但也許可以嘗試問自己“爲什麼不?”媽媽看到辛迪眼中的開心和興奮。

衣服溼了可以換,地髒了可以邀請辛迪一起擦,也就是說,這次沒有理由說“不”。洞察到孩子的需求,並且確認這個需求不會有危險問題後,就可以鼓勵孩子去玩,忘掉“不”吧。

第三,嘗試分散孩子注意力和轉移其行爲。當孩子正在做我們不想讓他做的危險行爲時,不用斥責他,而是直接用新的事物來吸引他的注意,讓他自己放棄之前的行爲。

第四,當我們必須說“不”時,也要使用和善而堅定的行動纔有效。不要期待孩子能夠理解並服從,而要用行動堅持到底。

在說“不能咬”的同時,可以輕輕用手罩住孩子的嘴,讓他咬不到;在說“在超市不能大喊大叫”的同時,可以直接帶孩子離開超市,等他停止尖叫之後再邀請他走進超市再試一次。

總之,對0-3歲孩子進行正面管教時,我們一定要洞察孩子的需求,用其他的方式來替代對孩子說“不”,並充分鼓勵孩子大膽嘗試,纔會讓孩子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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