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的時候 班主任老師要求大家每天寫一篇日記 自由發揮的那種 我寫得很好 後來到了什麼程度呢?每年快到期末的時候,老師會把日記本發下來,讓學生自己帶回家。然後校長向我借日記本 她說聽我的班主任老師說我的日記寫得不錯 想要給她的女兒借鑑 我當時就把自己的日記本給她了
現 在想想蠻後悔的 因爲當時寫的日記真的是那種記錄日常生活的那種 我會寫小黑貓 狗兒貝貝 小孩子之間的遊戲 因爲隨心所欲 所以可以寫得很好
而中學時代 爲了考試 經常看那種應試書籍 寫的作文也是應試作文 感覺中學六年真的文筆退化了不少
上大學之後 我決定要找回自己在小學時候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