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知道姐姐和她男朋友分手,原因是姐姐患病,男方父母不同意。
是啊,身患“不死的癌症”在這現實生活中,有哪個家庭能坦然接受。在現實面前哪有什麼真愛抵過一切啊。
這個理由一點兒也不過分。就是很心疼姐姐,今年二十四歲,小學畢業檢查出病到現在,十多年了,一路過來,一直到老去,到底會受多少偏見,會過得有多艱難。
姐姐和男朋友談了兩年,雖然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但男方和家裏父母也一起喫過幾次飯,母親對他就像是丈母孃看女婿越看越喜歡。
昨晚和母親通電話,除了聽出母親的惋惜之外,更是聽出了母親的難言之隱。
“男方父母嫌你姐有病。”
“這也沒什麼,你姐說她好好工作也好。”
聽到這兒,我熱了眼眶,內心裏滿是心疼。
記得有一次,和姐姐去外面逛街,路過一家獻血屋,姐姐突然說她想去獻血。我當時腦子抽筋,脫口說了句:“你有病,你的血沒人會要。”
現在不知道過了多少年,我永遠不會忘記當時的自己多愚蠢多可恨。現在,我堅持每年獻血也彌補不回來當時對她的傷害。
我實在不敢想象,當男朋友父母嫌棄她有病,不同意兩人交往,姐姐的傷害會有多大。是不是勾起了那些年艱難的回憶,是不是也會恨自己爲什麼會患病,爲什麼會治不好。
“沒關係,下一個更好。”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