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關於空間規劃的認識與思考-張曉玲(17:13)

《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是我國首個全國性國土開發與保護的戰略性、綜合性、基礎性規劃,對涉及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整治的各類活動具有指導和管控作用,對相關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具有引領和協調作用。

認識一、國土空間開發利用應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匹配,實現人地和諧。

認識二、將集聚開發作爲國土開發主要方式,提升效率和效益。

未來20年, 我國仍將走集聚式開發之路,要以點軸爲開發重點,最大限度發揮城市和工業集聚效益,充分提升有限開發空間的利用效率和承載能力。

構建多中心網絡型工業化城鎮化開發格局,推進建設21個國土開發集聚區(即優化開發區和重點開發區),積極培育國土開發軸帶(即兩橫三縱)。以培育重要開發軸帶和開發集聚區爲重點建設競爭力高地,以現實基礎和比較優勢爲支撐建設現代產業基地。

五個國家級城市羣,以北京、天津爲中心引領京津冀城市羣發展,帶動環渤海地區協同發展。以上海爲中心引領長三角城市羣發展,帶動長江經濟帶發展。以香港、澳門、廣州、深圳爲中心引領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帶動珠江-西江經濟帶創新綠色發展。以重慶、成都、武漢、鄭州、西安等爲中心,引領成渝、長江中游、中原、關中平原等城市羣發展,帶動相關板塊融合發展。

推進國土集聚開發

四縱四橫:以隴海-蘭新、京蘭、沿江和滬昆爲4條橫軸,沿海、京哈-京廣、京九和寶昆爲4條縱軸。

三級中心:推進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優化開發,加速提升長江中游和成渝地區集聚發展水平,形成5個一級中心集聚區,推進山東半島、海峽西岸、遼中南、中原、皖江、關中-天水、哈長、北部灣重點開發,形成8個二級中心集聚區,建設10個三級中心集聚區,培養新的區域經濟發展極。

認識三、重視對國土實施差別化保護,改善生態環境質量。

構建“五類三級”國土保護總體格局,以資源環境承載狀況爲基礎,綜合不同地區生態功能和開發程度,區分環境質量、人居生態、自然生態、水資源和耕地資源5大資源環境主題,按照保護、維護、修復級別,將陸域國土分爲16類保護地區,促進國土全域保護。


認識四、以國土綜合整治爲主要手段,加快修復和提升國土功能。

在中心集聚區、耕地集中分佈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礦產資源開發集中區、海岸(功能退化)等“四區一帶”開展國土綜合整治,促進資源節約、環境保護、生態修復和空間優化,提升國土開發利用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匹配程度,提高國土開發效率和效益。

認識五、加強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促進均衡發展

在堅持集聚開發、重點發展的同時,需通過公共資源統籌配置和要素平等交換,促進國土均衡發展,這是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

途徑一:以重點發展的城市化地區和發展軸帶來推動區域整體發展;

途徑二:扶持落後地區加快發展,縮小區域發展差距;

途徑三: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促進區域之間和城鄉之間協調發展。

認識六、加強引導和管控,優化國土空間開發結構

底線思維:三線管控

保障線: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必需的建設用地,確定能源和重要礦產生產基地+通道,確保國家能源資源持續有效供給;

生存線:耕地保護面積+水資源開發規模,保障國家糧食和水資源安全;

生態線:重要生態功能區,各類國家級保護區範圍,提高生態環境安全水平。

針對不同地區資源環境稟賦、國土開發現狀等因素,合理確定國土開發強度,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各地區自然條件、資源稟賦、開發強度和技術水平等因素差異很大,且找不到具有可比性的國際經驗。但這並不意味着現在的我們就無所作爲。因地制宜地適度控制開發強度是明智之舉,也是對歷史負責。

嚴格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建設用地總量)、存量規劃時代、城市更新(三舊改造)、生態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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