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事件中短缺物資是否應該漲價

每逢遇到社會突發事件,比如這次新冠肺炎情況,由於一些商品的供求關係在短時間內發生突變,打破了原先的供求均衡,這樣便涉及到是否應該按照供求規律,市場自動進行調節,使緊缺商品相應漲價的問題。在這種不尋常的情況下,一些人認爲緊缺商品比如口罩不應該漲價,而是應該由政府物價部門採取限價措施。另一部分人則認爲,應該允許這些緊缺商品的漲價,只有漲價才能刺激這些商品的生產,保證它們的供給。

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

一.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下,首先應該依法打擊哄擡價格與囤積居奇的發國難財行爲。

二.如果絲毫不漲價,政府物價部門將價格限制在突發事件前的水平的話,一是將會扭曲市場供求關係突然變化的信號,不利於激勵行業與生產廠家增加產能,使得供給狀況變差。當然在不允許漲價的情況下,一種解決辦法是由政府投資,擴大企業的產能,但這是否有違市場公平競爭?並且政府出的錢也是納稅人的錢,是否有現行的法律依據?二是在這種低價格和高需求,市場價格遠低於供需平衡點的情況下,一部分人會超出自己需求範圍故意搶購(但是數量比囤積居奇少),等隨後市場斷貨時,再私下高價賣出獲利。這樣一來,造成那些正真需要的人得不到相應的物資,不需要的人趁機獲利,社會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爲了避免這種情況出現,也有相應的應對方案,比如政府相關部門規定,憑個人的身份證登記購買,也就是對每個人購買的數量進行限制。但是這樣做需要花費管理上的成本,這些管理成本的多少,要看具體情況。

三.由政府物價部門規定合理的漲價上限,允許適當地漲價。在這種情況下,生產廠商後續的批發價也一定會跟着上漲,這樣就提高了他們擴大生產、追加產能的積極性。當然在突發事件的前期,銷售商也會獲得較多的利潤。但是由於政府部門的限價措施,這些利潤不屬於暴利發國難財的性質。

四.再分析一下漲不漲價對於窮人和富人的公平問題。

第一種情況,如果不漲價,開始窮人的心理滿足度較高,會覺得這樣對於他們比較公平。但是不漲價常會導致斷貨,當購買不到急需的產品比如口罩時,不管是窮人還是富人,都會感到生氣與失望。

第二種情況,如果允許按照政府的限價合理漲價,少數生活狀況比較差的窮人,開始可能會主動放棄購買。但是另一些在因不漲價而供不應求斷貨的情況下,買不到商品的富人,此時卻可以買到商品。並且,在沒有采取按身份證限購的情況下,適當漲價更加能夠防止和減少人爲囤貨的現象,增加了產品的供給。

五.漲不漲價,另外還涉及到一個公平和效率之間的矛盾問題。

一般情況下,過於強調公平就會損失效率。反之,過於強調效率就會損害公平,這是一個經濟學和社會學的規律。

不漲價表面上看上去公平,但是不利於增加供給,不利於提高生產效率,並且對先進者是一種變相的不公平。適當漲價表面上看來提高了購買的門檻,但是卻能激勵人們通過勤奮的勞動掙錢(當然這需要社會具備良好的法制基礎),提高了社會的生產效率,創造出了更多的財富,國家稅收增加,這些增加了的國家稅收,反過來也能投資於國計民生方面,或用來增加窮人的福利。

六.通過以上分析,我認爲允許適當漲價,並由政府物價部門給出一個價格的上限,必要時再配以憑個人身份證限購的方法,是相對兼顧公平與效率的最佳方法。

七.從突發事件對一些商品供求關係的影響中,可以印證:亞當·斯密的“個人自利的行爲客觀上可以使他人受益,使社會資源得到最佳配置,促使社會獲得最大限度的經濟增長”這一思想,儘管在大多數情況下正確,但是有它的不少侷限性和例外。現代經濟學告訴人們,“市場失靈”現象普遍存在。另外,人也並非完全是物質上的利己主義。亞當·斯密在寫《國富論》之前,還寫過一本著作,書名就叫做《道德情操論》,其中特別提到了人的同情心和同感。並且在現實生活中,一些商家爲了建立和保持良好商業聲譽,當遇到突發事件時,他們也會主動聲明不漲價。

對於亞當·斯密的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設,現代博弈論中的納什均衡等也已經通過許多現實中的具體事例,給出了相反的證明。所以經濟完全自由放任這條路走不通,還必須配以適當的政府幹預和宏觀調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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