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短缺物资是否应该涨价

每逢遇到社会突发事件,比如这次新冠肺炎情况,由于一些商品的供求关系在短时间内发生突变,打破了原先的供求均衡,这样便涉及到是否应该按照供求规律,市场自动进行调节,使紧缺商品相应涨价的问题。在这种不寻常的情况下,一些人认为紧缺商品比如口罩不应该涨价,而是应该由政府物价部门采取限价措施。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应该允许这些紧缺商品的涨价,只有涨价才能刺激这些商品的生产,保证它们的供给。

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是:

一.在这种特殊的情况下,首先应该依法打击哄擡价格与囤积居奇的发国难财行为。

二.如果丝毫不涨价,政府物价部门将价格限制在突发事件前的水平的话,一是将会扭曲市场供求关系突然变化的信号,不利于激励行业与生产厂家增加产能,使得供给状况变差。当然在不允许涨价的情况下,一种解决办法是由政府投资,扩大企业的产能,但这是否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并且政府出的钱也是纳税人的钱,是否有现行的法律依据?二是在这种低价格和高需求,市场价格远低于供需平衡点的情况下,一部分人会超出自己需求范围故意抢购(但是数量比囤积居奇少),等随后市场断货时,再私下高价卖出获利。这样一来,造成那些正真需要的人得不到相应的物资,不需要的人趁机获利,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也有相应的应对方案,比如政府相关部门规定,凭个人的身份证登记购买,也就是对每个人购买的数量进行限制。但是这样做需要花费管理上的成本,这些管理成本的多少,要看具体情况。

三.由政府物价部门规定合理的涨价上限,允许适当地涨价。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厂商后续的批发价也一定会跟着上涨,这样就提高了他们扩大生产、追加产能的积极性。当然在突发事件的前期,销售商也会获得较多的利润。但是由于政府部门的限价措施,这些利润不属于暴利发国难财的性质。

四.再分析一下涨不涨价对于穷人和富人的公平问题。

第一种情况,如果不涨价,开始穷人的心理满足度较高,会觉得这样对于他们比较公平。但是不涨价常会导致断货,当购买不到急需的产品比如口罩时,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都会感到生气与失望。

第二种情况,如果允许按照政府的限价合理涨价,少数生活状况比较差的穷人,开始可能会主动放弃购买。但是另一些在因不涨价而供不应求断货的情况下,买不到商品的富人,此时却可以买到商品。并且,在没有采取按身份证限购的情况下,适当涨价更加能够防止和减少人为囤货的现象,增加了产品的供给。

五.涨不涨价,另外还涉及到一个公平和效率之间的矛盾问题。

一般情况下,过于强调公平就会损失效率。反之,过于强调效率就会损害公平,这是一个经济学和社会学的规律。

不涨价表面上看上去公平,但是不利于增加供给,不利于提高生产效率,并且对先进者是一种变相的不公平。适当涨价表面上看来提高了购买的门槛,但是却能激励人们通过勤奋的劳动挣钱(当然这需要社会具备良好的法制基础),提高了社会的生产效率,创造出了更多的财富,国家税收增加,这些增加了的国家税收,反过来也能投资于国计民生方面,或用来增加穷人的福利。

六.通过以上分析,我认为允许适当涨价,并由政府物价部门给出一个价格的上限,必要时再配以凭个人身份证限购的方法,是相对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最佳方法。

七.从突发事件对一些商品供求关系的影响中,可以印证:亚当·斯密的“个人自利的行为客观上可以使他人受益,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佳配置,促使社会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增长”这一思想,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正确,但是有它的不少局限性和例外。现代经济学告诉人们,“市场失灵”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人也并非完全是物质上的利己主义。亚当·斯密在写《国富论》之前,还写过一本著作,书名就叫做《道德情操论》,其中特别提到了人的同情心和同感。并且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为了建立和保持良好商业声誉,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他们也会主动声明不涨价。

对于亚当·斯密的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假设,现代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等也已经通过许多现实中的具体事例,给出了相反的证明。所以经济完全自由放任这条路走不通,还必须配以适当的政府干预和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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