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企业家,天才与疯子相伴而行

再读《乔布斯传》从最先的不理解到新的感悟,想到那些话儿“天才在左,疯子在右”,他就是这样一个“疯子”。

读完的感触点非常多,我们的许多不一样,与常人的不同,往往都是成功与众不同的特质。第一次听说乔布斯大学辍学是非常不理解的,只认为他是桀骜不驯,但是经过一轮一轮的了解,发现经济是被迫无奈的选择,生长在养父母家庭的乔布斯面对对自己来说高昂的学费,明白了一件不被认可的事情,学校只能培养合格的“技术工人”的事实,当老师与他谈毕业能拿到学位的时候,他的观点耳目一新。放弃了学业的他,并没有真的放弃了学习,母校给了充分的包容,他的学习充满了艺术气息的技术感,为他后来的每一步奠定基础。

疯子总是很难顾及别人的想法,哪怕是正常的工作也与身边人格格不入。锋芒毕露的人不懂得收敛是乔布斯初期的成长,商业谈判仿佛是乔布斯先天的特长,难能的战略思维与众不同的战略目光,眼神里透着野心,每一次死里求生的奇遇,都是不容易。他的一生创造,因为创造改变了世界,他的伟大宏愿设计出霸占市场的个人电脑,与微软、与惠普周旋突破。当人们不相信你的时候,你就是疯子;当人们相信你的时候,就是天才。最好的营销不是卖可乐汽水,而是人心,最强的营销也不是推广产品,是深入人心。越是简单越是深入人心,成功的秘诀只是毫不犹豫的做,去实现。

一轮一轮的改革,每一次失败代表一段征程的结束,每一次成功是一次新阶段的开始,奇怪的是有乔布斯的地方才有苹果,可笑的是他被自己创立的苹果公司赶出了公司,回来的时候一代一代走向新的辉煌,当一代新星陨落的时候,这个品牌是否还具有这样的疯狂热度,我感觉到了冷却。生命和品牌相连,走着走着就老了,有谁有这样如疯子一般的执着与魄力,企图扭转世界的方向,风险与利益牵绊。我们都是一群自以为天才的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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