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
我是真的有些傷心了。
還有些生氣。
我還沒來得及取名字,還沒來得及存照片,還沒來得及摸摸頭,還沒來得及宣告所有權。
然而,它走了。
沒有告別的訊號。
悄無聲息。
氣極的時候,我想起了那個成語。
狼心狗肺。
它就是那隻狗。
在此,我姑且臨時給它取名爲小耳朵。
雖然有些晚。
它是流浪到我家的。
那一天的晚上,下着小雨。
淅淅瀝瀝的雨聲裏,我聽見了幾聲嚶嚶的哭叫,有些可憐。
我看見了它。
黑暗之中,光照着它,它的眼睛那麼亮,耳朵耷拉着,瘦瘦小小的。
小耳朵暫時住在了我家。
接下來的幾天,沒有人來尋它。
它總是會餓。
喫飯的時候,它就蹲在我面前,眼巴巴地看着我碗裏。
它不許別人碰它。
好幾次我想摸摸它的頭,它都走開了。
它總是出去玩,喫飯的時候就跑回來。
於是,我確定了,它果然是流浪而來的。
我是喜歡它的。
可是我有些害怕。
我怕它哪一天就走了。
果然。
來到我家的第四個禮拜,它走了。
可能流浪是它的宿命吧。
我卻抱着幻想,以爲它會留在我身邊。
這不是第一次了。
此前,我家養過很多回狗。
它們有的在回家的路上迷了路,再也沒回來。
有的被我爸媽賣給了別人。
有的像小耳朵一樣,無聲無息地走了。
印象中最深刻的,是第一隻狗,它陪我度過了六年的童年時光。
它陪我上學,上課的時候它陪我坐在最後一排,我一伸手就能摸到它的頭。
我去哪裏它都跟着,到後來它生了狗崽子,就帶着一羣小狗跟在我後頭,回頭率超高。
我超級無敵喜歡它。
可它在我面前被人偷走了,在跟着我去上學的路上。
我聽見了它被電棒電到後痛苦的叫聲。
我遠遠地看見它躺在地上,被人拖上了車。
怎麼會呢?
以往它走在我前面,都會回頭找找我,然後再往前走。
怎麼會呢?
那時候小小的我,根本不知道世界上有人是職業偷狗的。
我好自責,是我把它弄丟的。
以後上學,再也沒有狗陪着我了。
我不知道它是不是被人賣了,還是被人殘忍地殺害端上了餐桌。
只是,以後再看到黃色的狗,我都覺得像它。
我想,我再也沒有辦法對任何一隻狗傾注所有的愛了。
這樣,傷心是不是就會少了許多呢?
小耳朵,你現在在哪兒流浪呢?
會經常餓肚子嗎?
有人給你關愛嗎?
你,還會回來嗎?
不會了吧。
那麼,再見。
希望有一天,你能找到願意停下來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