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北辰玲
1.
史鐵生說:“我什麼也沒忘,但有些事只適合收藏。”
有一次朋友聚會,大家問一個男生說:“三年了,你忘了她了嗎?”
“她”是那個男生談了很久的女朋友,但是後來他們分手了。
男生沒有停頓一秒鐘,直接說道:“我又不是失憶了!”所有人都沉默了,因爲一般情況下人們總會說:“早忘了。”
也是從那時候起,他讓我明白,承認沒有忘記曾經喜歡的人,一點都不慫。
我什麼都沒忘,我記得我曾經很喜歡你,記得我們在一起的點點滴滴。
是的,我記得。但是,我也深知都過去了,我得往前走了。
2.
其實逼迫自己不做一件事,或者去做一件自己不喜歡的事,真的特別痛苦。
不要一直提醒自己不要去做什麼、避開什麼雷區。你會發現“物極必反”,越是這樣,你越容易去做、去踩雷。
我以前特別喜歡喫薯片,尤其是黃瓜味的。每次買東西,我都會順便帶上一包。
後來覺得薯片熱量太高了,時刻提醒自己戒掉它,買東西的時候剋制自己不去買它。
但是,當我一遍又一遍提醒自己不要去買的時候,我的心情會變得很低落,也很煩躁。
於是,即使我沒在這個商店買,我也會在另一家商店買,每次都安慰自己“這是最後一次了,”然而,我有特別多的最後一次。
終於有一天我意識到這一點後,我開始不頻繁地提醒自己了。我還是買薯片,但是買的次數越來越少了。
再後來,我半年沒有買過薯片了,慢慢的,也就沒有了想喫的慾望。直到今年的三月份和家人出去野餐,纔給自己買了包黃瓜味的薯片。
3.
學會放下一個人何嘗不是如此呢?
我說的是“放下”,不是“忘記”。因爲“放下”不等於“忘記”,我們都沒有失憶不是嗎?
真心喜歡過的人,分開後會不停地去尋找對方的動態,不知道爲什麼會這樣,但是一定會這樣去做。
這種情況在自己和朋友的身上都體現得特別明顯。
談了一段戀愛,最後以失敗告終。分開後,我每天都忍不住去翻遍所有關於他的東西。
看完後,又很後悔,因爲覺得自己很慫,很丟人。
後來看到他和別人在一起了,心就像針扎一樣。於是,每次都告誡自己不準再去看了。
結果呢,我不僅去看了,而且每次看了都有很強烈的負罪感,開始不停地否定自己。
很多個日日夜夜,我都處於痛苦之中,不停地失眠,然後吃藥才能睡着。
4.
越是逼迫自己,我越是痛苦。有一天,我終於和自己和解了,我對自己說:“你想看就看吧,沒關係。”
所以在後面的時間裏,我不再很刻意地提醒自己避開關於他的所有,想看就去看。
一開始,每天都看,後來就開始間隔兩三天。就這樣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後,我開始很久才意識到沒看見他的動態了。
雖然看到心裏還是很難過,但好像慢慢意識到,我什麼都改變不了,麻木了。
我沒有忘記我很喜歡過他,沒有忘記我們之間的點點滴滴,我也沒有刻意撒謊說自己不喜歡了,說自己忘了。
5.
大大方方地爲自己的心動和喜歡買單很慫嗎?我不這樣認爲。
“我希望自己是真的放下了,而不是一個人偷偷的難過。”
還喜歡就是還喜歡,不喜歡了就是不喜歡了,沒放下就是沒放下,放下了就是放下了。
承認還喜歡一個人就很沒有骨氣嗎?我只知道喜歡需要勇氣。
生活已經很累了,不要一直逼自己了。去做你想做的吧,時間會告訴你答案。
希望你的快樂還有你說的放下是真的,不是裝的,因爲我們都不容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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