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一个人的朝圣

  从小到大,我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印象中这一家三口的生活,一直平淡而温馨,没有他人眼中家庭必备的小吵小闹,更多的是用温暖与尊敬来装饰这个家的色彩。其实我们是性格不相同的人,相互适应协调中更多的是“优势互补” ,彼此学习。妈妈是我见过最精致的女人,除了我和爸爸没有人见过她的素面朝天,十年来一直坚持着素食主义。妈妈喜欢旅游,从小到大,家中雷打不动地放着一个旅行盒,里面有一支支不超过50ml的化妆水,整整齐齐折在小盒里的浴帽,可折叠的牙刷 ,金色锡箔纸包着的羊奶皂……儿时的我对那个漂亮的小盒子充满好奇与敬畏,觉得那是同样外面的世界。

  一直一来我都很羡慕她,把我和爸爸照顾得那么好的是她,能够独自一人说走就走的也是她。妈妈在朝九晚五和浪迹天涯这两个平行世界间不断穿梭,家庭是她对这个世界的体验,多了两个生命中永远牵挂和深爱的人,从未成为她生活的负担丝毫。

  相比之下,爸爸反而是那个家中的小女人。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最重要的是能哄得了我和降得了我妈。由于帅气妈妈有她自己的事要做,所以有很多时间都是我和爸爸单独度过。爸爸是个爱看书的人,我也就跟着他看了很多书。小时候我一直以为他是个高冷孤僻的人。直到我看得好书才渐渐了解他。他确实是个稳重的人。看了很多故事,悟透过很多道理,所以一直胸有成竹,不紧不慢。他从不干涉我妈在世间的游荡,对我的选择也总是放手。厨房有火,夜里有书,他就将整个世界握在了手中。

  他俩即使有很大的不同,却能相爱那么久,原因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能力,就是专注于自己的生活。即使有了爱人,有了孩子,他们依然坚持着自己的生活,坚持着自己喜欢的事,享受着平衡和自律后应得的一人的朝圣。

  文章与我最近读的一本书同名,许多读者不明白“一个人的朝圣” 几个字于这个故事的用意,我想我明白。再走向奎妮的旅途中,哈罗德脚踏十几个水泡,忍受着帆布鞋对脚灼烧一般的刺痛,还有对家中老妻子的怀念。57天,一个人也不是一个人,陪伴着他的是几十年不论是好的还是令人难过的回忆,是他对老朋友奎妮积攒了一辈子的思念。独自一人面临着死亡、被癌症折磨着的奎妮对着个老头子能否徒步走完如此漫长的道路来到她的面前,没有丝毫怀疑,在她的身上看不到一丝对死亡的恐惧和焦虑。伴着几十年前美好珍贵的回忆和对老朋友的思念,将自己比海更深的爱意写进书信里,等着他的哈罗德到来。

  有人说奎妮孤独了一生,在临死前还要独自一人在等待中度过。可是慢慢的,慢慢的,

......

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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