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阿里巴巴《Java開發手冊》(2)編程規約-常量定義

編程規約-常量定義

1 【強制】不允許任何魔法值(即未經預先定義的常量)直接出現在代碼中。

反例:
String key = "Id#taobao_" + tradeId;
cache.put(key, value);
// 緩存 get 時,由於在代碼複製時,漏掉下劃線,導致緩存擊穿而出現問題

解析
魔法值是指帶代碼中,直接使用的數值或者字符串。比如拼接字符串前綴。
我們可以通過定義常量或者枚舉解決

2 【強制】在 long 或者 Long 賦值時,數值後使用大寫的 L,不能是小寫的 l,小寫容易跟數字 1 混淆,造成誤解。

說明:Long a = 2l; 寫的是數字的 21,還是 Long 型的 2。

3 【推薦】不要使用一個常量類維護所有常量,要按常量功能進行歸類,分開維護。

說明:大而全的常量類,雜亂無章,使用查找功能才能定位到修改的常量,不利於理解和維護。

正例:緩存相關常量放在類 CacheConsts 下;系統配置相關常量放在類 ConfigConsts 下。

4 【推薦】常量的複用層次有五層:跨應用共享常量、應用內共享常量、子工程內共享常量、包內共享常量、類內共享常量。

1) 跨應用共享常量:放置在二方庫中,通常是 client.jar 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2) 應用內共享常量:放置在一方庫中,通常是子模塊中的 constant 目錄下。

反例:
易懂變量也要統一定義成應用內共享常量,兩位工程師在兩個類中分別定義了“YES”的變量:
類 A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es";
類 B 中:public static final String YES = "y";
A.YES.equals(B.YES),預期是 true,但實際返回爲 false,導致線上問題。

3) 子工程內部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子工程的 constant 目錄下。

4) 包內共享常量:即在當前包下單獨的 constant 目錄下。

5) 類內共享常量:直接在類內部 private static final 定義。

【推薦】如果變量值僅在一個固定範圍內變化用 enum 類型來定義。

說明:如果存在名稱之外的延伸屬性應使用 enum 類型,下面正例中的數字就是延伸信息,表示一年中的第幾個季節。

	正例:
   public enum SeasonEnum {
        SPRING(1), SUMMER(2), AUTUMN(3), WINTER(4);
        private int seq;

        SeasonEnum(int seq) {
            this.seq = seq;
        }

        public int getSeq() {
            return seq;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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