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學習筆記--基礎(一)

一、認識CSS

CSS的全稱爲“層疊樣式表(Cascading Style Sheets)”,主要用於定義HTML內容在瀏覽器的顯示樣式。比如:文字的大小、顏色、字體大小、字體粗細等。

p{
font-size:12px;
color:red;
}


 使用CSS的一個好處就是通過定義某個樣式, 在網頁的不同地方使用到該樣式之後, 就會在不同的地方顯示相同的效果。 另一個好處則是: 定義一次, 即可在其它地方擁有一樣的效果,大大簡化了代碼。

<!DOCTYPE html>

<html>
<style 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head>

<title>CSS使用的好處</title>
<style type="text/css">
span{color: red;}
</style>
</head>
<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body></span>
<p>
使用<span>CSS</span>的一個好處就是通過定義某個樣式, 在網頁的不同地方使用到該樣式之後, 就會在不同的地方顯示<span>相同的效果</span>。 另一個好處則是: 定義一次, 即可在其它地方擁有一樣的效果,大大<span>簡化了代碼</span>
</p>
</body>
</html>


這段代碼的效果如下:




我們可以看到, CSS極大的簡化了代碼, 如果我們不使用CSS, 就需要在每個<span>標籤中把代碼都寫一遍, 另外,只要需要顯示紅色的效果,我們就可以在想要使用此效果的地方, 直接使用該標籤就好了。 是不是很方便呢??


那麼, 我們看看CSS的語法: CSS樣式由選擇符和聲明組成, 而聲明又由屬性和值組成


選擇符:又稱選擇器, 指明網頁中要應用樣式規則的元素;

聲明:在英文大括號“{ }”中的部分就是聲明, 聲明又由屬性和值組成, 屬性和值之間使用冒號(:) 分割開來, 當有多條聲明時, 每條聲明之間使用分號(;)分割開來。

例如:

p{
color:red;
font-size:12px;
}

需要注意的是:

1.最後一條聲明,或者該樣式中只有一條聲明時, 分號(;)可以不寫, 但爲了美觀和便於修改, 書寫代碼時都會加上;

2.爲了便於閱讀, 我們會將每一條聲明單獨寫一行, 如上代碼;




CSS的三種寫入樣式:內聯式、嵌入式、外部式

根據CSS樣式的書寫位置,我們將CSS的樣式寫入分爲:內聯式、嵌入式、外部式三種

1.內聯式:把CSS代碼直接寫在HTML標籤中, 如下代碼:

<p style="color:red">設置紅色文字</p>


需要注意的是,內聯式CSS樣式需要寫在style=" " 的雙引號中, 多個CSS樣式可以寫在一起,之間也使用分號 (;)隔開;

<p style="color:red ;  font-size:12px">這是內聯式多個樣式設置</p>


2.嵌入式:把代碼寫在<style type="text/css"></style>標籤之間, 如下代碼:

<style type="text/css">
span{
    color:red;
}
</style>

需要注意的是:嵌入式CSS樣式必需寫在標籤<style type="text/css"></style>中, 而<style></style>標籤,一般放在<head></head>標籤中。



3.外部式:寫在一個單獨的文件中,這個文件以".css"爲擴張名存儲,在<head></head>標籤內使用<link>標籤將CSS文件鏈接到HTML文件內,代碼如下:

<link href="cssstyle.css"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需要注意的是:css樣式文件名稱以有意義的英文字母命名;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是固定的寫法,不可以修改

<link>標籤的位置一般寫在<head></head>標籤之內




內聯式、嵌入式、外部式三種CSS樣式的優先級

對於使用同一個元素同時使用了三種方法設置CSS樣式,最終會顯示哪個效果呢?這裏就需要優先級來解答。

優先級順序:內聯式 > 嵌入式 > 外部式

雖然我們做了優先級的排序,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嵌入式 > 外部式需要一個前提: 嵌入式的位置一定要在外部式的後面。 因此我們也不難看出,三種順序的先後順序總結起來只有一個: 那就是--在權值相同的情況下,使用就近原則(離被設置的元素越近優先級就越高)。


CSS中的選擇器

每一條CSS樣式聲明由兩部分組成, 形式如下:

選擇器{

樣式;

}


在大括號({ })之前的部分就叫做選擇器,選擇器指明瞭 大括號({ })的樣式的作用對象, 也就是CSS樣式作用於網頁中的哪些元素。 標籤選擇器其實就是html大碼中的標籤。


1.類選擇器

類選擇器在CSS樣式編碼中是最常用到的。語法如下:

.類選擇器名稱{css樣式代碼;}


需要注意的是:1.是以英文形式的圓點( . ) 開頭的

  2.類選擇器大的名稱可以隨意起, 但要注意不要使用中文

類選擇器的使用方法:

1.使用合適的標籤把要修飾的內容標記出來;如:<span>hello</span>

2.使用class="類選擇器名稱"爲標籤設置一個類;如:<span class="選擇器名稱"> hello </span>

3.設置類選擇器的樣式,如: .spanstyle { color: red; }



2.ID選擇器

ID選擇器和類選擇器類似, 但以井號(#)開始。 語法如下:

#ID選擇器名稱{CSS樣式代碼;}

ID選擇器的使用:

1.ID選擇器使用時,爲標籤設置 id=" ID選擇器名稱",而不是class= “類選擇器名稱”;如:<span id="ID選擇器名稱"> hello </span>

2.ID選擇器的聲明是以井號(#)號開始,而不是點(.)



3.類選擇器與ID選擇器的額異同點對比

1.相同點:可以應用於任何元素

2.不同點:

1> ID選擇器只能在文檔中使用一次。在一個html文檔中,ID選擇器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僅一次, 而類選擇器則可以使用多次。

例如下面的代碼是正確的:

<p>ID選擇器<span class="stress">只能在文檔中使用一次</span>。在一個html文檔中,ID選擇器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僅一次, 而類選擇器則可以<span class="stress">使用多次</span>。</p>

而下面的代碼則是錯誤的:
<p>ID選擇器<span id="stress">只能在文檔中使用一次</span>。在一個html文檔中,ID選擇器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僅一次, 而類選擇器則可以<span id="stress">使用多次</span>。</p>

2> 可以使用類選擇器詞列表方法爲一個元素同時設置多個樣式。ID選擇器則不可以實現(不能使用ID詞列表)。

如下代碼是正確的:

.stress{
    color:red;
}

.fontsize{
   font-size:30px;
}

<p>ID選擇器只能在文檔中使用一次。在一個html文檔中,ID選擇器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span class="stress fontsize">僅一次</span>, 而類選擇器則可以使用多次。</p>

下面的代碼則是不正確的:

#stress{
    color:red;
}

#fontsize{
    font-size:30px;
}

<p>ID選擇器只能在文檔中使用一次。在一個html文檔中,ID選擇器只能使用一次, 而且<span id="stress fontsize">僅一次</span>, 而類選擇器則可以使用多次。</p>


4.子選擇器

子選擇器即大於符號(>), 用於選擇置頂標籤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 如下代碼:

.food>li{
    border:1px solid red;
}
這行代碼會使class名爲food下的子元素li 加入紅色邊框樣式。 如下代碼和效果圖: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title>
<meta charset="utf-8">
<style type="text/css">
.food>li{
	border:1px solid red;
}
</style>
</head>
<body>
<ul class="food">
 	<li>水果
 	<ul>
 		<li>蘋果</li>
 		<li>香蕉</li>
 		<li>西瓜</li>
 	</ul>
 	</li>
 	<li>蔬菜
 	<ul>
 		<li>白菜</li>
 		<li>蘿蔔</li>
 		<li>生菜</li>
 	</ul>
 	</li>
 </ul>
</body>
</html>

效果圖:




5.包含(後代)選擇器

包含選擇器, 即加入空格, 用於指定標籤元素下的後輩元素。如下代碼:

.first span{
color:red;
}

包含選擇器與子選擇器的區別: 子選擇器是指它的直接後代, 或者可以理解爲作用於他的第一代後代。 而包含選擇器是作用於元素的所有後代元素。 後代選擇器通過空格來進行選擇, 而子選擇器通過大於(>)進行選擇。

下面看看包含選擇器的代碼和效果: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title>
	<meta charset="utf-8">
	<style type="text/css">
		.food li{
		border:1px solid red;
	}
	</style>
</head>
<body>
<ul class="food">
 	<li>水果
 	<ul>
 		<li>蘋果</li>
 		<li>香蕉</li>
 		<li>西瓜</li>
 	</ul>
 	</li>
 	<li>蔬菜
 	<ul>
 		<li>白菜</li>
 		<li>蘿蔔</li>
 		<li>生菜</li>
 	</ul>
 	</li>
 </ul>
</body>
</html>

效果如下:


6.通用選擇器

通用選擇器是功能最強大的選擇器。 它使用一個(*)號指定, 它的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標籤元素; 代碼如下

* {
    Color:red;
}

7.僞類選擇符

僞類選擇符允許給html不存在的標籤(標籤的某種狀態)設置樣式, 比如給html中的一個標籤元素的鼠標滑過狀態設置字體的顏色:

a:hover{
    color:red;
}

關於僞類選擇符,可以兼容所有瀏覽器的就是a標籤上使用:hover。 其實:hover可以放在任意的標籤上, 但兼容性不是很好, 因此比較常用的還是a:hover的組合。

代碼及效果:

<!DOCTYPE html>
<html>
<head>
	<title>僞類選擇符</title>
	<meta charset="utf-8">
	<style type="text/css">
		a:hover{
			color: red;
			font-size: 20px;
		}
	</style>
</head>
<body>
<h1>關於僞類選擇符</h1>
<p>
關於僞類選擇符,可以兼容所有瀏覽器的就是a標籤上使用:hover。 其實:hover可以放在任意的標籤上, 但<a href="www.baidu.com">兼容性</a>不是很好, 因此比較常用的還是a:hover的組合。
</p>
</body>
</html>

正常情況下顯示如下圖:


當鼠標指向這幾個字的時候, 顯示如下圖:


8.分組選擇符

分組選擇器可以爲html中的多個標籤元素設置同一個樣式。 代碼如下:

h1,span{

    color:red;
}

  以上代碼等價於以下的代碼:

h1{
   color:red;
}

span {
    color:r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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