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與CP的區別

SP是英文Service Provider的縮寫,中文翻譯爲服務提供商,通常是指在移動網內運營增值業務的社會合作單位。

它們建立與移動網絡建立相連的服務平臺,爲手機用戶提供一系列信息服務,如:娛樂、遊戲、短信、彩信、WAP、彩鈴、鈴聲下載、定位等等。

CP是英文Content Provider的縮寫,中文翻譯爲內容提供商。通常是指爲電信運營商(包括固定網、移動網、因特網或其他數據網運營商)提供內容服務的社會合作單位。

CP的內容來源一般有兩類:一類是本單位自行開發製作的,另一類是依法或依約定從某些版權擁有者獲得轉授權或鄰接權,比如音樂歌曲影視作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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