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視其所親;富,視其所與; 達,視其所舉; 窮,視其所不取; 貧,視其所不爲.

據說是網易管理層的面試題

居, 視其所親 富, 視其所與  達, 視其所舉  窮, 視其所不取  貧, 視其所不爲

戰國時期的李構提出了“識人五法”。即:第一,居視其所親。看一個人平常都與誰
在一起:如與賢人親,則可重用,若與小人爲伍,就要當心;第二,富視其所與。
看一個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如只滿足自己的私慾,貪圖享樂,則不能重用,如
接濟窮人,或培植有爲之士,則可重用;第三,達視其所舉。一個人處於顯赫之
時,就要看他如何選拔部屬:若任人爲賢,則是良士真人,反之,則不可重用;第
四,窘其所不爲。當一個人處於困境時,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
出賣良心,則可重用,反之,則不可用;第五,貧視其所不取。人在貧困潦倒之際
也不取不義之財,則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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