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的誕生》筆記:人爲什麼喜歡怪罪別人

指責,抱怨,推卸責任是我們生活中常見的現象。想必我們都做過這樣的事情。

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就不計其數,比如分手了,都是對方的錯;比如和兄弟姐妹關係不好,怪罪父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還有一件發生在近期的事情,想想都可怕。我發現三歲半的女兒在碰疼的時候,總是喜歡去打桌子,打板凳,打地,打衣櫃~~因爲外公外婆是這麼教她的,甚至還會幫着她打!

然後,女兒很不聽話,遇到任何事情都愛哭,愛鬧騰,我想,這和女兒受到挫折第一時間喜歡怪罪“別人”有關,不會去想這是自己的原因。

而我帶孩子,我就不會由着她這樣來,我會先安撫他的感受:哪裏疼?來,我幫你摸摸。

是你不小心碰到桌子板凳的呀!桌子板凳它們又沒有眼睛沒有腳,它們怎麼知道童童過來了呢?

娃不聽,繼續哭鬧:就是桌子撞到我的!

看見我不和她站在一條線上,對我發脾氣:媽媽壞!

嗯,那就繼續受挫吧,等撞的桌子多了,就知道走路要長眼睛了。

生活中很多負面情緒的產生,本質上都是對自己無能的憤怒。但當我們的自我沒有形成時,就會喜歡外歸因,喜歡怪罪別人,想要把自己無法掌控的感覺推出去,也不能面對是自己不夠好,以此來維護自己的全能自戀。

所以,一個人的自我沒有形成,他的壓力和情緒管理能力會很差。那爲了把這種情緒排泄出去,找個人來怪罪是大家最喜歡用的辦法。

在二元關係中,一個人因爲自身的原因,找了個背鍋俠去怪罪怎麼辦?通常這種對立的雙方會陷入爭吵,最終分個勝負。

比如學生A總是欺負學生B,無緣無故莫名其妙的欺負,那肯定會引起雙方的打鬥,畢竟沒有人平白無故願意被欺負。

很多時候無法分出對錯的場合呢?需要第三方出面調解。比如孩子之間的事情,老師和家長會出面進行調解。

但是很多人根本不願意參合別人之間的矛盾,隨便和稀泥當個和事佬,差不多就行了。

這樣往往也能把問題解決,可是和稀泥表面省維持了和平,但是暗地裏卻埋下了不負責任的種子。因爲做裁判的關鍵是要抽離,看到雙方的需求和內心真正懼怕的東西,指出來幫助他們把感受表達出來,讓彼此互相看見和理解。

記得一個故事,女生在學校被男同學欺負了,然後老師叫家長,在老師辦公室裏,老師說一個巴掌拍不響,女孩的父親走上前去,給那個小男孩抽了一巴掌,看你響不響。

看,這個故事的真相是,女生被欺負,男孩需要道歉,反思自己行爲不對就完事來了。

但是站在老師的角度,雙方都不願意得罪,似乎要把孩子家長全部牽扯到一起,變成一鍋粥,讓事情越來越複雜,讓大家都迷迷糊糊,不再追究,纔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但問題其實很簡單,一個自我健全的人,會對事不對人,把事情~人以及情緒分開。清晰的看見彼此的行爲和情緒卡點,而不是一味的發泄情緒,或者和稀泥把事情越搞越複雜。

所以解決問題的關鍵,還是需要彼此看見和理解,要明白自己的立場,不要被他人帶偏。畢竟該講理的地方講理,該講愛的地方講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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