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6(1) let & const

ES6中定義變量,使用let const:

let:與var類似,用來定義變量
特點:

  • 塊級作用域(第三種作用域)。let所聲明的變量,只在let命令所在的代碼塊內有效。
  • 在使用var的時代,只有全局作用域和局部作用域,在es6中提出let關鍵,可以聲明一個塊級作用域。
  • let沒有“變量提升”現象。
  • 不會成爲window對象的屬性,變量的屬性不會像var一樣掛到Window上面
  • 暫時性死區(TDZ)
  • let不能重複定義

const聲明常量。值不能改變。
特點:

  • 定義完後,不能修改值(基本數據類型,也可能是地址)
  • 不能重複聲明
  • 沒有提升
  • 聲明時必須賦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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