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林社會

聽過一個說法,把社會分爲叢林社會和文明社會。叢林社會,優勝劣汰,弱肉強食,誰強誰有理。文明社會,有契約精神,有規則意識。

我想,文明社會只是一種理想。是一個社會應該追求的一種狀態。到目前爲止,即使有文明社會,那也是有限的。但是,大家達成這樣一個共識,還是好的。

可怕的是,連這種共識都沒有。我所在的集體就是這樣一個地方。

沒有一個明確的堅持如一的制度,規則總是隨某個人的利益而更改。既是參賽選手又是裁判。所以,每一次稍微涉及到利益的競爭,都會爭吵撕扯。常常醜態百出,有時候自己都厭惡自己像個潑婦。

記得韓寒的電影《後悔無期》裏,陳喬恩飾演的小鎮姑娘,一心要到大城市奮鬥,說大城市更公平。現在,比較明白這種感受了,越是小地方,人情關係影響力越大。當然,人世間必然沒有一片淨土,有人的地方難免就是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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