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智比激情更有用

最近又把“說服”這本書翻出來重溫了,每次翻越老書都會有不一樣的角度。

你有沒有仔細考慮過幾個問題?

你的人生定過目標嗎?定過幾個目標?達成的多還是沒達成的多?爲什麼達成的少?

“很有可能,你過於高估自己現階段的能力了。”

我們場景拉回。

不知道處於銷售行業的你們,有沒有過這樣的經歷?

月初規劃會議時,經理看完你的目標計劃之後,和你溝通:“小張啊,你的能力不止這個數吧?咱們把目標再往上提提?”

小張考慮了一下,說:“也行吧。”

拿着計劃書改了改。

月末有兩種結果,達成或達不成。

假設小張是一個目標感非常強的人,經理對他的能力也非常瞭解,那這個任務達成的可能性非常高。

如果對小張的能力預估不準,只是爲了定目標而定目標,達不成倒成了常態。

並且這樣的目標制定者,還有可能在過程中想:“這反正不是我想定的目標。”

所以,究竟什麼樣的目標,纔是完成率高的目標呢?

它需要符合幾個要點:

1.主動承諾

2.寫下目標

3.寫下將做出的改變

4.寫下行動計劃

5.如果公開承諾,效果更佳

過往很時候,被氛圍感染,激情滿滿,目標定得很大,以爲喊出來就會實現,往往結果不盡人意。

目標的實現一定要先結合自身實際,做出目標規劃,關於結果是否達成,取決於你爲了這個目標付出了多少行動,一步一步穩打穩紮比盲目自嗨更加可靠,理智比激情更加可靠,行動比想法更加可靠。

畢竟,蜘蛛俠的目標是拯救世界,可是你並沒有蜘蛛俠的一身本領。

每個人都有自己擅長的領域,根據對自己的瞭解做出能落地執行的方案,纔是你達成目標的最佳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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