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用藥原則及劑量劑型選擇技巧

很多老人對服藥很隨意,認爲只要拿過要來服用就可以了,最多就是按照說明書上的說明服用。實際上,老人服藥有學問,其中包括選用藥物的原則、用藥劑量、用藥劑型等。

老年人的用藥原則

與年輕人相比,老年人更容易發生藥品不良反應,因此,老年人選用藥品更要謹慎,應掌握以下幾項原則。

(1)用藥簡單、個體化的原則

老年人用藥儘可能簡單,品種不宜過多,劑量不宜過大。服藥應嚴格遵醫囑或在藥師的指導下進行,由於老年人年老認知度差,服藥最好在家人的幫助下完成,隨時注意療效及副作用。用藥劑量注意個體化,及時調整用藥方案。

(2)用藥要有明確指徵的原則

對已經診斷明確的疾病,要在醫師的指導下對症用藥,絕不可自作主張。自選藥物進行治療時,不要輕信廣告宣傳,更不要道聽途說江湖醫生的祖傳祕方,盲目隨意用藥。

(3)用藥不能超過5種的原則

據統計,同時使用5種藥物以下的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爲4%,6~10種爲10%,11~15種爲25%,16~20種爲54%。

老年人因多病共存,常採用多種藥物治療,這不僅加重了患者經濟負擔,降低了依從性,而且導致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

同時使用2種藥物的潛在藥物相互作用發生率爲6%,5種藥物爲50%,8種藥物增至100%,雖然並非所有藥物相互作用都能導致藥品不良反應,但這種潛在的危險性無疑是增加的。

這一原則就是根據用藥數目與藥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的關係提出的。當用藥超過5種時,就應考慮是否都是必要用藥,以及依從性和藥品不良反應等問題。

(4)用藥經濟實惠的原則

由於老人一般靠養老金生活,還有的老人靠最低保障金等社會救助過日子,收入較少,所以服藥在注重療效的前提下,經濟實惠也得講究。

尤其是在“小病去藥店”自我藥療的時候,應選用療效好、經濟實惠的藥品既能省錢又能治病。

但有的老年人往往聽信他人或者藥店營業員的推薦,選用價格貴的藥物,認爲價格好就是療效好。其實,價格和療效並不一定完全劃等號。

在自行選購藥物時,如果把治療同一疾病的同類藥物的構成成分、作用機制、適應證等作比較,不難發現有些藥品之間成分、作用基本相同,但由於包裝、品牌不同,價格也相差很大。

服藥是爲了治病,選擇療效好的是目的,並不像裝飾品之類得講究包裝,也不像服飾崇尚品牌至上。買便宜的藥,能省錢達到同樣的療效,當然更好。

(5)用藥不盲目的原則

如今有些自行購藥,因爲這樣做省錢省時又省時。儘管藥品有說明書,服藥者可以按照說明書上的說明服藥,但是藥品畢竟不是普通商品,是關係到人體健康的特殊商品,而消費者一般不熟悉藥品性能,有些藥品說明書的說明並不詳細,副作用等也未必一一列出,更何況以後出現的新的副作用,是說明書難以預計到的。

因此,消費者自行購藥最好到正規的藥店,向執業藥師諮詢用藥知識,他們會向消費者提供安全用藥的知識。

科學確定老年人用藥劑量

如今老年人服藥的劑量基本上按照成年人的劑量,這是因爲市場上沒有專門供老年人服用的劑型。

當然,有的病老年人用藥可能與成年人的劑量相差無幾,但有些卻不能“一視同仁”,因爲會有害老年人身體健康。根據《中國藥典》 規定:60 ~80 歲的老年人約爲成人劑量的3 / 4 ;80 歲以上的老年人約爲成人劑量的2 / 3 。

臨牀一般主張從小劑量開始,根據年齡、體重、體質情況,從成人劑量1 / 4 開始,逐漸增大至1 / 3 、1 / 2 、2 / 3 、3 / 4 ,最終達到適宜於人體的最佳劑量。

如果不知採取何種用藥量時,應按說明書提示的最小劑量開始服用,或按醫囑服藥。

需要注意的是,藥物劑量多以毫克爲單位,少數以克爲單位,老年人減量服用時,應認真查看藥物的劑量單位,以免產生不良後果。

特殊用藥小劑量難以達到療效的,則遵醫囑確定劑量。

老年人對用藥劑型的要求

能口服的儘量不要注射,能注射的儘量不要滴注。因爲老年人的肌肉對藥物的吸收能力較差,注射後疼痛較顯著並且容易形成硬結。

老人需要長期用藥時,儘可能口服給藥。對部分吞嚥困難的老人,可選用顆粒劑或液體制劑,必要時注射給藥。

儘量選用控釋製劑,該製劑單位時間釋放固定量的藥物,不受胃腸道動力和酸鹼性影響小,較適宜老年人選用。老年人儘量不用緩釋片,因釋放慢,吸收量增加,易便祕而增加吸收產生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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