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Object類

1、概述

所有非基本類型的頂層父類,包括我們自定義類。

2、常用方法

1、equals

  1. 基本類型比較的是值
  2. (Object默認成員方法)引用類型比較的是地址值(邏輯地址)

因此,引用類型一般都對equals進行了重寫。我們自定義類型進行比較也需要對equals進行重寫。

注意事項:

  • 與 == 的區別
  1. == 基本類型比較的是值
  2. == 引用類型比較的是地址值
  • equeals重寫之後一定用來比較類中成員的值,否則沒有意義。
  • equals方法被重寫時,因爲equals方法接受的參數是Object類型,因此不能調用子類特有的方法,需要在必要的時候向下轉型。
  • 在向下轉型的過程中可能出現傳遞的參數可能不是相應的子類類型,因此需要 instanceof進行判斷。
  • 爲了避免方法傳入null引發異常,因此需要在方法開始就判斷是否爲null。
  • 爲了提高效率還可以通過 == 判斷是否爲自身,省去後面的轉型判斷。
  • 總結性解決:直接通過idea生成equals代碼,快捷鍵:Alt + insert

2、toString

默認成員方法是返回對象的地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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