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身寶典《玉曆寶鈔》(一)


諸聖語錄


天地無私,神明鑑察:不爲祭享而降福,不爲失禮而降禍。凡人有勢不可使盡,有福不可享盡,貧窮不可欺盡。此三者乃天運循環,週而復始。故一日行善,福雖未至,禍自遠矣;一日行惡,禍雖未至,福自遠矣。行善之人,如春園之草,不見其長,日有所增;作惡之人,如磨刀之石,不見其損,日有所虧。損人利己,切宜戒之!


東嶽大帝《回生寶訓》


矯妄求榮,名譽不揚;刻薄致富,子孫遺殃;行惠佈德,福祿來降;寡慾淡味,命壽而康;勿欺暗室,勿昧三光;居心正直,神明衛傍;消危度厄,佑啓無疆。


真武帝君


畜生本是人來作,人畜輪迴古到今;


不要披毛並戴角,勸君休使畜生心。


普庵祖師


福禍無門,惟人自召;善惡之報,如影隨形。


《太上感應篇》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莫言不報,時刻未到。


《楞嚴 經》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易經》



第一章《玉曆寶鈔》的來歷


教化幽冥世界衆生的地藏王菩薩,在他誕辰的那天,十殿閻王和其他各方神明都來向菩薩參拜祝賀。


地藏王菩薩大發慈悲地說:“我憑着慈悲的願力,要來教度衆生。每逢誕辰日都會降諭,赦宥或減免各鬼犯的罪刑,放他們往生六道。無奈世間的人,行善的人太少,作惡的多,這個去了,那個又來,救度沒有結束的時候。陰司地府的刑罰很慘,勞煩各位仔細地審理覈實,如果有悔改的罪犯,並且在陽間曾勸人作過一兩件善事的,可以考慮從寬量刑予以抵消或減免。此外,應利用什麼好方法,使世人深信因果,懺悔罪行,停止所有的惡行,盡力做善事,改心向佛,使人們逐漸離開生死輪迴。一方面可以息止地獄的業因,另一方面可以使陰間的衆生,憑藉着子孫後代所作的功德,很快地得到超升?”


十殿閻王經過商議後對地藏王菩薩說:在陽世的人,若能從小就心地善良,不斷積功累德,壽終後,可上天堂、入仙道;功德和罪過相等的人,命終後可以免於入三惡道受苦,讓他們投生人道,了結過去世的恩義舊緣;善事做得少、壞事做得多的人,勾攝入各地獄中讓他受苦刑,之後,根據他過去世的所作所爲,讓他投生成爲富貴人、或貧賤人或長壽的人、或短命夭折的人、或終身疾病的人、或是殘疾的人,以此再來考驗他們的心性善惡,善增者再轉生爲福地,造孽作惡者再攝入地獄受苦,或讓他在極貧極苦之處,活着遭受災殃,死後長久沉淪在地獄之中。那些不忠不孝、自殺輕生,喜歡殺生、傷害動物生靈、不信因果的,死後都會被永久地囚禁在地獄受苦。有的人編造邪說謬論,說人死了氣數散盡,無知無覺,哪裏還會受什麼苦呢?陽世間的人卻不知,雖然身落空亡,但魂魄始終還在,生前所作的種種罪惡,死後必有惡報。凡是傳播無因果報應的邪見,而誤導後世的人,也將會長久地落入地獄之中受苦。有的人雖知道歷代聖賢和各宗教的勸善訓誠,卻認爲是虛渺平庸之論,這真是有負天地的慈恩。這樣的人,執迷故犯,屢教不改,所以要從嚴治罪,添設刑罰。如今, 地藏王菩薩以慈慧曉諭,吾等奉遵經過討論研究認爲:凡陽世間的壯、病、老、衰、男、女等,過去曾作過壞事,如果能夠在佛菩薩和吾等十殿閻王等聖賢誕生之日辰,齋戒(喫素清淨)發誓懺悔,保證以後改正不再作惡,或盡心堅持竭力地做一兩件好事的,命盡死後到陰間時,可以准許他免受一重之苦。除了爲臣而不忠、爲子而不孝、自殺橫死和陰謀詭計陷害好人,以致被天雷擊斃或命喪水火虎狼蛇毒者之外,則要押交各獄中審查,考覈其功德深淺,衡量減免他該受各苦的劫數以贖善報。此外,還可彙集陽間世人所犯的事項到陰間該被罰入哪個地獄?去受何種刑罰的條款律則,用淺顯明白的文句,使世人知道,等到有德行的人來普傳天下,讓世人都能知道明白用來勸化世人。


地藏王菩薩說:“對!就這麼做,很好,很好!”


於是在八月初三日,就和十殿閻王與所有的神明,將所擬好的報告和編匯的條律,呈送給玉皇大帝。玉帝看後高興地說:“太好了,太好了!往後所有的神明鑑察世人,假如有人發誓願意向善,在生時懺悔改正一件過錯,能夠不再違犯,准予減贖他犯過的兩個罪刑;假如懺悔改過,盡力實行,達五件之多的,所有的罪刑,一概可以赦免,男的必定投生福德之地,是婦女可以投生轉爲男身。如果改正過錯後做善事超過五件的話,就准許他在陽間替祖先修陰間的冥福陰德,用來超度眷屬的亡靈,脫離苦惱。應儘快地將報告中的各條律則和方法,編纂記載於《玉曆寶鈔》之中,通行人間下界的城隍神、土地神、門神、竈神、衆鬼神等知道。從現在起要遵守這部條律,全部都應恭謹、嚴肅、敬畏地執行。’




第二章《玉曆寶鈔》流傳 的經過


第一節《玉曆寶鈔》如何傳下世間


《玉曆寶鈔)的傳出,是由一位貧窮修持,卻極有道行的修行者,名叫淡癡。以下是他所經歷的真實故事。


時間是在太平年間,庚午年秋天,九月重陽節戊辰日。淡癡獨自一人登高山,漫步遊覽於蒼茫的山水之間。在不知不覺間,見到一座石碑,碑上刻有一首篆書字體的偈語,共三十二個大字:


無爲大道,天知人情;


無爲窈冥,鬼見人形;


心言意語,鬼聞人聲;


犯禁滿盈,地收人魂。


正驚疑間,轉身忽然又見到一座金碧輝煌的宮殿。在硃紅色的大門上,用黃金的釘子,掛着一塊匾額, 上面寫着四個大字:“出生入死”。他正在觀看瞻仰之時,朱門裏走出一位青衣的使者,將他從門角拉進去,到硃紅色的臺階上參拜。拜後退立階下。


殿內華燈金燭,一派喜樂,原來是衆神在慶祝豐都大帝的聖誕。地府中的十殿閻王,帶着各路鬼判,來到殿庭中向大帝祝賀。


祝賀完畢,豐都大帝說:“慈悲的地藏王菩薩想超渡所有陰間的鬼魂,令世間的人不再行惡,以免墮入陰間地獄受苦。於是恩准所有鬼魂,在人世雖然曾犯過錯誤,因爲能真誠懺悔、改過和行善做好事的,則所做罪業,可以從寬抵期,免於受諸多苦刑。這一項恩典。各路神靈已經彙集,上報給玉皇大帝,玉帝降旨纂集記載於《玉曆寶鈔》之中,施恩然後發行傳告下界,遵守奉行。但是,這本《玉曆寶鈔》自從頒發到本殿,已年深日久,一直沒遇到能以陽世的肉身進人陰間冥府的大德修行者將它帶回陽間公告世人。現在,臺階下的淡癡修行者,完全可以將此重任託付給他,弘傳於世間。既然已找到人,請判官快將《玉曆寶鈔》和諸神的語錄,繕寫成書。”


接着豐都大帝又說:“繕寫前奉玉皇大帝玉旨指示:各報告中的前後繁文,以及各位神靈的履歷、姓名,一概都刪去。只寫某帝、某菩薩、某殿某王、某判吏,或吾等字樣,接着敘述所議論的各項字句。每句都逗點清楚,不用再斷句。可以使世間的男女容易瞭解,希望能遵照奉行。此外,吾另有辨明陽世間以訛傳訛的文章,曾於壬午年季春三月甲辰日,上奏報告給玉皇大帝,並編於《玉曆寶鈔》之中。”十殿閻王們聽後立即很高興地拿起筆,將辨明的部份,補列進去。


第二節辨明世間誤傳的部分

一、枉死城的因緣


酆都大帝說:枉死城圍繞在本殿的右側。世間人總誤認爲凡是受傷、冤屈而死的鬼魂,都歸入這個城。這種謠言,到處亂傳,謬說百出。


其實,冤屈而死的人,哪能再加以無辜的苦刑?事實上是:冤屈而死的鬼魂,要等到害死他的兇手死亡被拘拿到陰間審案之時,親眼看到兇手受到苦刑, 心中的忿恨纔可能消除。


而這些被害而冤死的鬼魂,一直要到他重新投生爲人那一天,纔將兇手提出,押解到各殿的地獄,按其罪惡,收禁囚押去受刑罰。並不是所有被害冤死的鬼魂,都一概地收入枉死城受苦。


如果是忠孝節義的人,以及爲國家犧牲的軍人或因公犧牲的人,這些人有的因爲他的品德和精神表現爲英武壯烈,早已成神,最少也面貌莊嚴、四肢完美地送到福地投生去了。哪有讓這些人進入枉死城中受苦的道理呢?


二、血污池的因緣


血污池設在本殿後面的左側。


世間的人,誤聽巫婆道姑神漢胡說,以爲凡是婦女生孩子時血流污垢,就是有罪,死後就要進入血污池受苦。這真是大錯特錯!婦女生產,是天經地義的事,即使難產而突然死亡,也絕不會因她的屍鬼污穢,而進入血污池。應該發入此池的罪過有:


(1)產下孩子後未超過二十天,就接近水井、竈,洗滌衣服,將被血污染的衣褲等物,曬晾在高處,污穢了神明。此罪應歸一家之長的有三分,婦人則有七分之罪。


(2)無論男女,凡是沒有顧忌地在佛像、神像附近,苟行男女交合行房事者;或者不忌諱日辰,例如:在農曆的五月十四、十五日,八月初三、十三日,十月初十日這五天犯禁行房者。


以上二種情形的人,神明會降下惡疾使他患上惡病,死亡後,在陰間遍受各地獄的苦刑。此外,還要永遠浸在血污池中,難得出頭。


(3)無論男女,在人世間時喜歡宰殺生靈、動物,使污血濺染了廚竈或神佛的廟堂(家設佛堂而殺生)、經典、書籍、文章、有字的紙以及祭祀的器皿。


這種人在受過各種惡刑及地獄各種苦後,再押解到血污池,浸入其中,不能輕易地出來。


如果陽世的親屬,能夠有人立下大願,代他戒殺,買動物放生。等放生的數目達到一定數量時,再喫素,供養神、佛,並且懺悔禮拜曾經遭血污穢的經典,才能使他超脫在地獄的苦刑。


三、山精水怪的因緣


人世間的男女,犯了以下的罪過,則投生做山精水怪:(1)見到或聽到別人有急難,自己有足夠力量和條件去救助,但卻不救。


(2)受到別人的恩惠卻故意忘記,反而記怨而想加害於恩人。


這兩種人,即使屢積功德、誦經持咒、佈施貧苦,希望成就仙道、佛道,死後因其功德,免入各地獄受苦;但也會被罰爲魑魅、魍魎、山妖、樹神、水怪、殭屍、遊魂,或者附他的靈性在狐狸、熊羆、蛟蛇之類身上,有的上百年,有的數十年不等。


假如能夠醒悟以前的過錯,盡力助人急難,知恩報德,藉此修養的功德,就能迴歸本性,並可以投生到福地。


反之,假若被罰爲山精水怪之後,不好好地收斂形跡,反而運用神力去顯化迷惑世人,或驚嚇世人。那麼在他作祟的罪惡滿盈之日,必會遭雷電擊斃,並會化爲“聻"(鬼死後爲聻) ,永世不得超生。


四、鬼神顯靈的因緣


世間的人總是誤認爲常顯靈的鬼神是正神,因其名號而尊敬至極,實在是大錯特錯。


其實,這大都是在世間把錢財埋藏在地下的男人女人,死後仍然迷戀不捨,魂魄依舊附着守在埋錢埋寶的地方。由於擔心被人挖掘,所以常常顯現出鬼形怪影來驚嚇人,以致被人們誤認爲是顯示神蹟。

有些福報較薄、陽氣衰微的人,往往被驚嚇出病來,或者竟因此被嚇死亡。

其實,這些陰魂,都是前個朝代當官或富貴的人,由於生生世世愚癡,不明白世間變化無常的道理,才這樣執迷。陰間的神明、鬼判,因爲考慮他們在人世時沒犯下什麼罪過,所以仍然由他們管守他生前的錢財寶物。他們是名符其實的財癆鬼。

必須一直等到他們能聽到佛教的道理被點撥教化後,纔想通:不僅身體最終不是我所有,連一切有形有色的東西所有苦樂的感受、善惡的思慮、一切的行爲與意識的分別,最終都將幻滅不存。這才猛然明白:身體尚且不是我最終可以擁有之物,何況是錢財寶物?於是放棄生前的財物,這樣才能投生到福地。

也有一些長久迷戀的財癆鬼,一直守到死,變成“聻”後,才無可奈何地不得不放棄而去。等到有積善積德、有福氣的人出現後,自然會取走這些財物。


世間上的人,如果在見聞鬼怪出現的地方,能向鬼神立下鄭重的誓願,並加以禱告:“願意將取得的財物,十分之三替你作功德,幫你拿去做好事,積冥福;再將十分之三代你買生靈動物去放生;十分之一拿去贈送給貧苦之人;十分之三歸我自己享用。”這樣發願之後,再取用,便會有正神相助,可以保證他能受用而不會倒黴受到鬼神處罰。


五、當兵戰死與當賊毆死的不同報應

凡是在陽世時,領官餉當兵的人,自從奉命令出發剿除叛亂的當天開始,假若能忠心努力作戰,從未做過強姦,邪淫,縱火及有害民間百姓的罪事。這種人雖然戰死,身首分開,屍骨拋棄零散,即使他以前曾犯過罪錯,陰司地府也一概免於受苦刑。仍然准許他完全恢復原形原靈,從第一殿點完名,立即交給第十殿,發送到福地,投生爲男人或爲女人,一輩子平安吉祥,得到善終。


假如是械鬥打架,互相兇殺而死,或者作賊行兇時被人打死。這類人死後皆罪加一等,各按照他生前所犯罪的事實,進入各地獄去受苦。


六、十八層地獄之誤


世間上的人都說地府陰間只有十八層地獄,這是錯誤的。其實準確的應稱爲入八重地獄。


如第二殿的活大地獄;第三殿的黑繩大地獄;第四殿的合大地獄;第五殿的叫喚大地獄;第六殿的大叫喚大地獄;第七殿的熱惱大地獄;第八殿的大熱惱大地獄;第九殿的阿鼻大地獄。


八重大地獄之外,還各另有十六重小地獄,加上本殿的血污池,枉死城等大小地獄總共有一百三十八處。此外又有銅柱,火焚等處,是分別施加刑罰的地方。


凡是罪人被分發到處受苦,雖然刑罰到皮焦肉爛、筋斷骨碎,內臟血毛髮皆乾枯;假若再押解到另一地獄用刑,則完全按照初死的魂樣,又恢復其披髮裸體的身體,再受痛苦,每一殿、每一地獄就都是如此。


不要以爲只有十八層地獄。人生百年,很容易地就過去了;若是創作、宣傳淫穢詩詞、黃色小說,描繪印製傳播春宮、色情圖畫、照片,拍攝黃色下流錄像、電視、電影,或傳寫、提供、出售墮胎、迷幻藥的配方及藥物。只要以上的紙版和影響不消滅,雖然經過千萬劫,也難以逃脫地府陰司中逐一地獄輪流承受的痛苦。


以上的資料,十殿閻王補列完畢後,發給判吏,分別繕寫成冊,編入《玉曆寶鈔》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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