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慶是如何被“踢出”噹噹的?

前陣,李國慶公然“搶奪”噹噹公章,又登上了熱搜。這不禁讓人感慨,一個上市公司的創始人,居然需要如此“野蠻”的方式,來爭奪自己公司的權力。這背後,到底是創始人自己無理取鬧,還是有什麼其他的陰謀使得創始人有理無處伸張?

公章本質上只是一個行政工具,而實際的權力歸根結底是股權決定的。那麼噹噹的股權結構是什麼樣的呢?

從公開的信息看,噹噹的大股東確實是李國慶的妻子俞渝。這又讓人不禁聯想,爲什麼創始人不是大股東?這樣的股權分配又是如何一步步形成的呢?是否存在什麼陰謀,讓創始人被迫出局呢?

夫妻老婆店,股權比例沒意義

要想探究股權結構的由來,我們就不得不從噹噹成立的那天開始說起。

噹噹網1999年成立,2010年在紐交所上市,2016年私有化退市,一直正常經營至今。而這整個的過程,都被包含在李國慶和俞渝的婚姻續存期之內。

李國慶和俞渝1996年相識,不到三個月就結婚了,時間明顯早於噹噹成立的時間。所以從一開始,他們的股權比例就完全不重要,因爲他們的股權屬於婚姻共同財產,本質上就是一人一半。

有律師專門分析了他們如果離婚的股權分配,結論基本就是一人一半。而俞渝方以“感情未完全破裂”爲由,拒絕離婚,這個態度也從側面證實瞭如果離婚恐怕對當下的大股東俞渝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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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誰的功勞大?

從公開的資料看,噹噹前半段,李國慶主導;噹噹後半段,俞渝主導。

噹噹創業期,這個項目明顯是李國慶主導的。在創立當當之前,李國慶做圖書生意已有8年曆史,可以算是創業前的準備。(但是由於李國慶堅持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成本上遠遠高於盜版灰產,所以一直沒有賺到錢。)

從項目的連貫性上看,俞渝其實是後參與到“網上賣書”這個李國慶發起的事業上來的。在俞渝認識李國慶之前,俞渝在華爾街自己開公司,主營業務是資本操作。成立當當之後,俞渝在公司中的主要職責也是財務、行政、對接資本。很顯然,創業期的當當,俞渝在給李國慶“打輔助”。

而這個判斷,也體現在噹噹首次上市時的股權結構上。2010年,噹噹在紐交所上市,而此時李國慶持股38.9%,而俞渝僅持股4.9%。可見,至少當時,俞渝本人對李國慶的成績也是非常認可的。

上市四年後,李國慶和俞渝的關係發生了公開可見的反轉。2014年,李國慶主動讓出管理權,讓俞渝掌管舊噹噹的業務,而自己去開闢新業務,他自稱爲“新噹噹”。實際上,這時噹噹的大權,已經可以說掌握在俞渝手中了。而作爲夫妻,李國慶說只要俞渝保護他的股東權益,俞渝來管沒問題。

2018年,俞渝收繳了李國慶手上所有的業務,事實上架空了李國慶。李國慶從此成爲一個“閒散人”。明眼人都能看出來,這時的當當,已然姓俞。

俞瑜收繳李國慶的權力,對當當到底是好是壞?這個很難評價。一方面後面10年,李國慶在網絡上醜態百出,讓人實在難以確信他是一個合格的CEO人選;另一方面,面對移動互聯網的大潮,俞渝手下的當當毫無建樹,步步敗退。噹噹的困境,到底是領導者本身的能力問題所致,還是領導者內鬥限制了當當能力的發揮,這個恐怕局內人都不一定說得清楚。

不過,從整體脈絡上看,他們夫妻二人對公司的參與度都非常高,貢獻程度也基本接近,至少差距不是非常懸殊。在這種情況下,又作爲夫妻創業,如果離婚,股權平分似乎也是合理的。

公章鬧劇,又爲哪般?

分析到這裏,大家應該也明白了,無論誰掌管噹噹,無論李國慶和俞渝能否成功離婚,其實李國慶的股東收益是不受影響的。那他爲何還要上演這“公章鬧劇”呢?

這其實是他自己的搖擺,也是他自己的不甘。

早在2014年俞渝開始奪權時,他們夫婦二人就已經面臨選擇了:到底誰在噹噹說了算?結果也很明顯,李國慶退出,俞渝掌權。這對李國慶來說未必是件壞事。他自己的股東收益不受影響,同時可以騰出精力做一些真正創新有意義的事情。其實很多科技公司創始人都會把成熟業務交給職業經理人打理,自己去開闢新的業務線,如早年的喬布斯(躲起來做麥金塔II)、如今的張一鳴(負責國際化和新業務開闢)。李國慶一度可能也是這樣想的,所以他有了自己的早晚讀書。

噹噹的情況跟其他科技公司唯一不同的是,夫妻老婆店要離婚,舊業務跟誰。其實如果認識到李國慶俞渝夫婦的雙重合作身份,這個心結也很好打開。李國慶和俞渝,即是夫妻,也是合作伙伴。作爲夫妻,離婚分居,互不約束感情生活。作爲合作伙伴,李國慶分一半股權,繼續持有當當的收益;而經營權,原本李國慶已經多年不過問,現在又何必過問,自己做點新事情不也挺好?如果李國慶真的“喜歡”經營噹噹,或者不認可俞渝的貢獻,那2014年時就該抗爭,這跟是不是夫妻沒關係。很顯然,李國慶曾經認可讓俞渝管理當當,自己做新業務這個業務分割方式。現在突然又跑回去搶公章,實際上就是搶“經營權”,本質上是李國慶“反悔”了。

李國慶的“反悔”,無論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沒有問題,只是自己思想上的轉變。但是這樣折騰、這樣反悔,有必要嗎?能得到什麼呢?作爲一個已然財務自由的人,也許像喬布斯一樣,專注創新、專注未來,纔是更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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