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把财产全部分给我弟,有病了凭啥让我拿钱

文琪的日子过得很不舒心,丈夫前几年骑摩托摔折了腿,从此不敢再干重活,最后在小区当了门卫,工资低的可怜。她呢,是一个小超市的收银员,每月不足两千元,还要供一个大学生儿子,生活捉襟见肘。

最近最让她头疼的是母亲,父亲病逝后,家里所有的财产母亲都给了弟弟,从来没有可怜过她的难处,想想自己出嫁时几乎是净身出户的,她就感到心凉,父母太偏心比她小两岁的弟弟了,同样是亲生孩子,就因为她是女儿,待遇却会天差地别。出于对母亲的怨恨,她很少回娘家。

​前一段时间,弟弟给她打电话,说母亲有病住院了,言下之意让她出钱出力照顾母亲,她心有委屈,在母亲住院4个月的时间里没有去看过一次。

患癌的母亲觉得女儿太无情无意,一怒之下将她告上法庭,双方各执一词,母亲认为虽然财产没有分给文琪,但对她有养育之恩,她看病闺女就该出钱,并要求她每月拿出1500元赡养费,还有住院期间的花费也应有她和儿子平摊。

文琪以自己没有继承财产,且现在生活的确拮据为理由而拒绝。真要她拿钱,那也要把给弟弟的财产拿出来平分了后她再出。

​双方都有自己的理由,互不相让。亲爱的读者朋友,假使你是法官,该如何判决此案呢?希望看到您的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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