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1906:“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的三民主義

“今舉我國土之大,人民之衆,而爲俎上之肉,餓虎取而食之,以振其蠻力,雄視世界……餘短才淺智,不足以擔任大事;而當此千鈞一髮之秋,不得不自進爲革命之先驅,而以應勢之要求。”

三民主義(Three Principles of the People)是孫中山所倡導的民主革命綱領,是其民主思想的精髓和高度概括。 三民主義的發展過程分爲兩個階段,即舊三民主義和新三民主義。它爲中國國民黨信奉的基本綱領。 孫中山設想通過三民主義的實施能夠“人能盡其才,地能盡其利,物能盡其用,貨能暢其流”, 進而實現國富民強、天下爲公的大同社會。


三民主義由民族主義(Principles of Nationalism)、民權主義(Principles of Democracy)和民生主義(Principles of People's Livelihood)組成。

民族主義,反對滿清專治和列強的侵略,打倒與帝國主義相勾結之軍閥,求得國內各民族之平等,承認民族自決權。

民權主義,實行爲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民主政治,而防止歐美現行制度之流弊,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四權(政權)以管理政府,政府則有立法、司法、行政、考試、監察五權(治權)以治理國家。其核心觀念強調直接民權與權能區分,亦即政府擁有治權,人民則擁有政權。

民生主義,其最重要之原則有兩個,一爲平均地權(實行耕者有其田),二爲節制資本(私人不能操縱國民生計)。

三民主義其實是孫中山一系列挽救民族危亡,探索中國近代化的思考與實踐經驗的總結和高度概括,這種思考與經驗上升爲理論以後,又對後來孫中山本人及其追隨者的革命行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指導和促進作用。 三民主義是中國人民的精神遺產,是激勵中國人復興中華大力量。


孫中山(1866年11月12日——1925年3月12日),名文,字載之,號日新,又號逸仙,幼名帝象,化名中山樵。 他是中國近代民族民主主義革命的開拓者,中國民主革命偉大先行者,中華民國和中國國民黨的締造者,三民主義的倡導者,創立《五權憲法》。他首舉徹底反帝反封建的旗幟,“起共和而終兩千年封建帝制”。

孫中山生於廣東省香山縣(今中山市)翠亨村的農民家庭。 青少年時代受到廣東人民鬥爭傳統的影響,嚮往太平天國反清事業,自詡“洪秀全第二”。1905年(光緒三十一年)成立中國同盟會。1911年10月10日(宣統三年)新軍中的革命黨人暗中聯絡,決定當天晚上起義。辛亥革命後被推舉爲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任期1912年1月1日——1912年4月1日)。1925年3月12日孫中山在北京逝世,1929年6月1日,根據其生前遺願,葬於南京紫金山中山陵。 1940年,國民政府通令全國,尊稱其爲“中華民國國父”。


孫中山著有《建國方略》、《建國大綱》、《三民主義》等。其著述在逝世後多次被結集出版,有中華書局1986年出版的十一卷本《孫中山全集》,臺北1969、1973、1985年出版的《國父全集》等。

孫中山爲了改造中國耗盡畢生的精力,在歷史上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功勳,也爲政治和後繼者建立了堅固而珍貴的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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