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心學6

“致良知”說——本體的自我開顯與自我表達

一、致良知的現實必要性:陽明對生命現狀的憂慮

現實的不美好恰是王陽明提出良知說的現實土壤。當我們沒有反思、反醒、觀照,我們通常是跟着感覺走。

王陽明說我們在慾望的追逐與滿足過程中,良知被遮落蔽了,離自身的狀態越來越遠。

“致”良知——要把良知找回來,即孟子講的“求放心”。

安身立命 

吾心安處即吾家

二、致良知的雙向開展:良知的“自知”、“自明”與“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

1、每一個個人去自我建立起良知,良知的自知。例如:我叫小王,對方迴應。良知也一樣,你要理會他,他纔會迴應。呼喚良知,良知迴應,即自我呼喚。

反思——內省、反省、覺察、觀照

這個過程在王陽明看來,也是知行合一。

這個反思着的自我纔是自我主體,這就是誠意,就是正心。

鏡子本身就是明的,因爲是明的纔可以照,如鏡不明,則從意念發動之處去磨鏡。

2、致吾心之良知於事事物物(明明德於天下)——表達,即良知的自我展開。

個人的認知會被良知的表達方式建立起來,沒有這點,我們就會沒有本源,成無源之水,無土之木。

用《大學》的理論來講,身心意知物,我們的主觀和客觀世界融爲一體。

三、致良知與個體意義世界的宏觀建構

表達了王陽明對生命深沉的憂慮,堅決地反對或拒斥人的本質異化,而回歸到人的本質,最後落實到的就是我們的生活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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