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生偷外賣被刑拘:這不是社會的恥辱,這就是你的恥辱!

前兩天,南京一位姓周的大學生,因爲偷外賣被警方刑拘。

警方調查發現,周某是個慣偷,從今年5月份開始,陸續在他居住的小區內,偷了十多次外賣。

從網上的報道看,周某偷外賣,主要是爲了填飽肚皮——比如他最後一次偷盜,偷的就是一份“鴨血粉絲湯”。

這個周某,是個名牌大學的學生,據說爲了供他讀書,家中兄妹三人全部輟學。今年他大學畢業了,沒有選擇去工作,而是全力準備考研。

自己沒工作,家裏又貧窮,滿足不了基本的生活所需,所以走上了偷盜之路。

周某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也給了很多自媒體作者又一次控訴社會的機會,他們一遍又一遍引用那句流傳網絡的名言:一個人爲了錢犯罪,那麼這個人有罪;一個人爲了飢餓犯罪,那整個社會都有罪。

總而言之一句話:大學生爲了麪包而偷盜,不是他的恥辱,是整個社會的恥辱!

我要承認,那句網絡名言真的很高大上,聽起來充滿了人文關懷和社會責任感。但我也相信,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真理,任何高大上的道理背後,都可以找出幾個反例。

這個姓周的大學生,就是這樣一個反例。

其他先不說,我只先問那些替周某喊冤的人們一個問題:如果周某偷的那十多份外賣,其中有一份,也是他人賴以充飢的“麪包”,你們還會覺得周某的行爲值得同情嗎?

周某的肚皮會飢餓,別人的肚皮也會飢餓;周某的生存需要卡路里,別人的生存也需要卡路里;周某爲麪包而偷盜是社會的不公,別人因爲周某的偷盜而餓肚皮,難道就不是社會的不公?

 可能你們會說,哪有那麼湊巧,周某偷的那10多個人裏面,恰好就有一個人兜裏,只有買最後一份麪包的錢?

那麼,我也可以說,全國幾百萬大學生,都能通過工作養活自己,周某卻需要通過偷外賣滿足一日三餐,難道不也是一個——“湊巧”?

是的,因爲新冠疫情,今年經濟不景氣,就業形勢不好,周某可能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於是他才選擇考研。

可是,找不到滿意的工作,難道就不能降一個檔次,和普通大學生,甚至高中生、中專生競爭,找一個一般的工作先幹着嗎?

哦,對了,周某會覺得自己一個名牌大學生,卻像高中生中專生一樣,去送外賣、跑銷售,是一件很丟臉的事情。

可是,你一個名牌大學生,卻一次又一次去偷竊,難道不是更丟臉的事情?

你寧願選擇偷竊,也不願去幹一個“低端”的工作養活自己和家人,你這種價值觀不叫價值觀,該叫架子觀!

 一些自媒體作者,還通過對比某些大學對留學生的優待,憤怒的質問:你們給留學生好喫好喝,爲什麼就不能給咱們自己的孩子,發點買麪包的錢?

沒錯,大學優待留學生,很不堪,我也發文狠狠的罵過。但這兩件事,真的可以混爲一談嗎?

好吧,我就假設,我們的大學,把給留學生的錢拿出一部分,用來補貼周某這種想考研的大學生。

那麼,這筆錢該誰出呢?

讓周某原來的學校出?周某已經畢業了,從道理上講,他原來的大學,沒有繼續補貼他的義務。

那就讓周某報考的那所大學出?人還沒進學校,就先給他發錢;這個口子一開,大學的經費,流得會比今年的洪水還嚇人!

更要命的是,如果人人都效仿周某,找不到好工作就拿着學校的補貼考研;讀完研找不到好工作,就再讀博士、博士後……

對不起,你們這樣培養出來的,不是博士後,而是臉皮厚!

 每一筆教育經費,都來自納稅人的辛苦工作,爲什麼非得用來養這些有手有腳的成年人,而不是拿去幫助那些老無所養、病無所醫的老人?或者是山區裏喝不起牛奶、上不起學的小學生?

還有一些自媒體作者,呼籲南京警方對周某網開一面,免除對他的懲罰,道理自然很冠冕堂皇:因爲他是弱者。

如果因爲周某是弱者,就可以對他免於處罰;王振華這樣的有錢人,難道就不能振振有詞的說:

我爲社會創造了大量的財富,給周某這樣的大學生提供了成年上萬的工作機會,讓他們免於飢餓和貧窮。我做出了這麼大的貢獻,你們可不可以接受我性侵幼女只判五年?

我強我有理是罪惡,我弱我有理也不是正義。

 對富人就講法律,對窮人就講人情,因爲站在弱者一邊看起來很有道德感——其實,還是搞雙標。

每個人的一生,都可能面臨各種各樣的恥辱。

俗話說“知恥而後勇”,如果周某能通過這次教訓,明白一個二十多歲,有手有腳、兜裏還揣在大學畢業證的男人,應該怎樣立足於天地之間——這樣的恥辱,絕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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