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生偷外卖被刑拘:这不是社会的耻辱,这就是你的耻辱!

前两天,南京一位姓周的大学生,因为偷外卖被警方刑拘。

警方调查发现,周某是个惯偷,从今年5月份开始,陆续在他居住的小区内,偷了十多次外卖。

从网上的报道看,周某偷外卖,主要是为了填饱肚皮——比如他最后一次偷盗,偷的就是一份“鸭血粉丝汤”。

这个周某,是个名牌大学的学生,据说为了供他读书,家中兄妹三人全部辍学。今年他大学毕业了,没有选择去工作,而是全力准备考研。

自己没工作,家里又贫穷,满足不了基本的生活所需,所以走上了偷盗之路。

周某的遭遇引起了很多人的同情,也给了很多自媒体作者又一次控诉社会的机会,他们一遍又一遍引用那句流传网络的名言:一个人为了钱犯罪,那么这个人有罪;一个人为了饥饿犯罪,那整个社会都有罪。

总而言之一句话:大学生为了面包而偷盗,不是他的耻辱,是整个社会的耻辱!

我要承认,那句网络名言真的很高大上,听起来充满了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但我也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任何高大上的道理背后,都可以找出几个反例。

这个姓周的大学生,就是这样一个反例。

其他先不说,我只先问那些替周某喊冤的人们一个问题:如果周某偷的那十多份外卖,其中有一份,也是他人赖以充饥的“面包”,你们还会觉得周某的行为值得同情吗?

周某的肚皮会饥饿,别人的肚皮也会饥饿;周某的生存需要卡路里,别人的生存也需要卡路里;周某为面包而偷盗是社会的不公,别人因为周某的偷盗而饿肚皮,难道就不是社会的不公?

 可能你们会说,哪有那么凑巧,周某偷的那10多个人里面,恰好就有一个人兜里,只有买最后一份面包的钱?

那么,我也可以说,全国几百万大学生,都能通过工作养活自己,周某却需要通过偷外卖满足一日三餐,难道不也是一个——“凑巧”?

是的,因为新冠疫情,今年经济不景气,就业形势不好,周某可能找不到满意的工作,于是他才选择考研。

可是,找不到满意的工作,难道就不能降一个档次,和普通大学生,甚至高中生、中专生竞争,找一个一般的工作先干着吗?

哦,对了,周某会觉得自己一个名牌大学生,却像高中生中专生一样,去送外卖、跑销售,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

可是,你一个名牌大学生,却一次又一次去偷窃,难道不是更丢脸的事情?

你宁愿选择偷窃,也不愿去干一个“低端”的工作养活自己和家人,你这种价值观不叫价值观,该叫架子观!

 一些自媒体作者,还通过对比某些大学对留学生的优待,愤怒的质问:你们给留学生好吃好喝,为什么就不能给咱们自己的孩子,发点买面包的钱?

没错,大学优待留学生,很不堪,我也发文狠狠的骂过。但这两件事,真的可以混为一谈吗?

好吧,我就假设,我们的大学,把给留学生的钱拿出一部分,用来补贴周某这种想考研的大学生。

那么,这笔钱该谁出呢?

让周某原来的学校出?周某已经毕业了,从道理上讲,他原来的大学,没有继续补贴他的义务。

那就让周某报考的那所大学出?人还没进学校,就先给他发钱;这个口子一开,大学的经费,流得会比今年的洪水还吓人!

更要命的是,如果人人都效仿周某,找不到好工作就拿着学校的补贴考研;读完研找不到好工作,就再读博士、博士后……

对不起,你们这样培养出来的,不是博士后,而是脸皮厚!

 每一笔教育经费,都来自纳税人的辛苦工作,为什么非得用来养这些有手有脚的成年人,而不是拿去帮助那些老无所养、病无所医的老人?或者是山区里喝不起牛奶、上不起学的小学生?

还有一些自媒体作者,呼吁南京警方对周某网开一面,免除对他的惩罚,道理自然很冠冕堂皇:因为他是弱者。

如果因为周某是弱者,就可以对他免于处罚;王振华这样的有钱人,难道就不能振振有词的说:

我为社会创造了大量的财富,给周某这样的大学生提供了成年上万的工作机会,让他们免于饥饿和贫穷。我做出了这么大的贡献,你们可不可以接受我性侵幼女只判五年?

我强我有理是罪恶,我弱我有理也不是正义。

 对富人就讲法律,对穷人就讲人情,因为站在弱者一边看起来很有道德感——其实,还是搞双标。

每个人的一生,都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耻辱。

俗话说“知耻而后勇”,如果周某能通过这次教训,明白一个二十多岁,有手有脚、兜里还揣在大学毕业证的男人,应该怎样立足于天地之间——这样的耻辱,绝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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