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股票發行制度—註冊制改革

註冊制,指的是股票發行時向監管機構或交易所提交材料完成註冊後予以發行。註冊制,實際上強調的是監管層注重事中和事後監管,在股票發行審覈時將核心放在企業信息披露完整性方面。

註冊制改革的意義

充分發揮市場化的作用,通過市場博弈,加快和促進資本的流轉速度,進而更好的服務於實體企業的發展。

註冊制的改革,不僅有利於創新創業商業氛圍的建立,同時在企業發行方面更具有包容性,可以讓不同規模、不同階段、不同商業模式的企業一起進入資本市場,登陸直接股權融資的平臺。

因此,註冊制改革從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覆蓋面,即允許更多不同類型的企業上市發行。另外,由於監管層從原來的事前實質性審查轉變爲事中事後監管,提高的發行審覈的效率,大多數實行註冊制的成熟資本市場的審覈週期一般在7個工作日至5周即可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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